材料: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长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用我们党严守纪律的党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勇担使命,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深入分析新形势、新问题,深刻阐述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4月13日上午,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4年第七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十届州委常委会第129次会议和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有关任务清单,研究部署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受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兴国委托,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绍文主持会议。李长平、梁文林、李坚、陆积峰及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和州委具体要求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