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法定公文一共有15个文种,内容较多,把握每个文种的关键词,利用关键词判断即可。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议为2012年4月16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新增的正式公文文种。决议是指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也是应用写作重点研究的文体之一。
二、决定:按照《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公报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新闻性。公报也称新闻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的报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 公报是应用写作的重要文体之一。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它和通告都属于发布范围广泛的晓谕性文种。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公告在实际使用中,存在偏离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规定,各机关、单位、团体事无巨细经常使用公告。公告的庄重性特点被忽视,只注意到广泛性和周知性,以致使公告逐渐演变为“公而告之”。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告是知照性下行文,具有鲜明的告知性,一定的制约性等特点,因其内容多涉及具体的业务活动或工作,所以,通告在内容上还具有专业性的特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意见”是近年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文种,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方法》里正式定为第十一类文种。它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日趋频繁,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通报适用行政机关,党务机关及人大使用。
十、报告: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在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司法、军队机关的公文处理规范中,都规定了这个文种。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分为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帮助的请示、请求批转的请示。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人大议案的行文主体是多元化的,适用范围广泛;行政议案的行文主体只政府一家,适用范围单一。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会议纪要是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时使用的一种法定公文,是下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