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为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按照《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机关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所在单位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8.所在单位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原件);
9.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工作程序
1.资格复审人员将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与原件一致后盖单位党组织印章。区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生,还需由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2.资格复审人员于3月18日12:00前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机关。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各职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遴选机关确定并通知资格复审人员。
3.各遴选机关对报考本机关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3月19日12:00前,各遴选机关向市委组织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该职位。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