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公开遴选(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具体入围考察人员名单详见《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人员名单》(附件1)、《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考察人员名单》(附件2)。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由各遴选(选调)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各遴选(选调)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1.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人员名单.xlsx
2.咸宁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考察人员名单.xlsx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