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机关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员数量
1.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4名;
2.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中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职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5.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调适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根据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政策规定,现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不作为此次公开遴选对象。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四、遴选工作程序
1.发布通知。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
2.组织报名。县纪委组织部发布公开遴选公告。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到县纪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
3.资格审查。县纪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县委组织部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4.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后,根据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与遴选单位联合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一票否决”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
6.讨论决定。遴选单位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比选择优,按各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7.公示。将拟录用人选分别在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县委组织部予以审批,办理试用手续。
8.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报名有关事求
1.报名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报考信息。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并附电子版;
(2)《黄梅县2020年县直机关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8月15日下午5: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地址:黄梅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五楼512室
联系人:许明银 伏聪
联系方式:0713--3328977 15672070269(hmxjw@qq.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黄梅县纪委
2020年8月1日
附件:
报名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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