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队伍建设,决定面向我省公安交警系统选调3名科技管理民警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工作。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份。
(二)具有全日制计算机科学技术、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三)具有2年以上公安交通科技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四)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传染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17年1月10日止,以公告发布日为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入: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现职岗位未满1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公告。2月8日,发布公开选调科技管理民警的公告,公布选调职位和要求。
(二)报名。2月13日至14日,交警总队安排工作人员赴市州公安局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表、录警审批表的复印件)并经本市州公安局政治部同意后方可报考(报名表见附件一,报名时须交验)。
(三)资格审查。2月15日,交警总队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相关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2月24日上午进行笔试,下午进行面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测试内容以科技管理业务为主。
2.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考试人数低于职位选调人数1:3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模式面试。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笔试、面试得分分别不能低于75分,才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五)体检。组织面试对象参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现实表现情况和实际工作能力、本人及家庭基本概况。
(七)确定人选。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交警总队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公安厅政治部审核。
(八)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省公安厅网站和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九)试用。选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在原单位发放。
(十)正式调入。试用合格且符合转任条件的人员,办理调入手续。试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转任条件的人员,由交警总队退回原单位。
三、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31-84068011联系人:杨智勇
监督电话:0731-845903500731-84068095
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