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选调数量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8名,选调后按照市纪委常委会确定原则,统筹安排在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工作。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二)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网站(哈尔滨廉政网):
http:∥www.hrblz.gov.cn
四、选调对象
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及市直参公群团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副处级领导职务或三级调研员及以下干部;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197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政府法制)、审计、财税或党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政府办等党政综合管理部门工作经历,或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9月14日)。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时--9月24日18时。(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邮箱:hrbsjwzzbxdlx@126.com。
3.报名所需材料经扫描或拍照后,形成压缩文件包,文件包名称为“姓名+联系电话”,发至报名邮箱。具体包括:
(1)《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公告网站下载),填好本人信息,并需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群团机关登记表)、编制证明(可在编制平台打印)、《公务员录用通知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及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派遣证)。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4)二代身份证。
(5)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出具廉政鉴定。
(6)2寸照片(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单位”)。
(7)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填写《诚信承诺书》(在公告网站下载)。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1.报名结束后,选调数量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的,可缩减选调人数,信息由市纪委监委在网站发布。
2.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包括准考证发放、笔试、面试时间,查询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等,均在公告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政策咨询电话:0451-87597343、87173630。
七、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计算方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主要测试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
3.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请考生通过公告网站公布方式进行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按选调数量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2比例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统一调整选调数量。如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选调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
2.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所有材料的纸质件,经复审合格,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告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规则。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选调。
(三)查询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请考生通过公告网站公布方式进行查询。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最后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察
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选调,可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提出递补意见,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公告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向哈尔滨市委组织部报送拟选调人员名单等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选调手续。
十、选调纪律和组织
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选调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处理。
选调工作在哈尔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
选调监督电话:0451-87597603。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选调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选调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防疫要求:
考生在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前向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申报。考生在考试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龙江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附件: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
报名时间为9月21日—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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