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策研究室(深改办)、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择优调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调入计划和职位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策研究室(深改办)择优调入5名工作人员,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择优调入2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策研究室(深改办)、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择优调入范围
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黑龙江省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5)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报名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现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上述亲属户籍迁入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满3年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取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者,或取得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在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作为计算年龄的时间节点)。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择优调入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择优调入: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尚未确定试用期满考察结果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进行现场报名。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外在编在岗的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不便到现场报名的,经择优调入单位同意,可以通过发送电子版材料到邮箱的形式进行网上报名(邮箱地址:Q2791921@163.com)。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择优调入资格。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法定假日及节假日休息)。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1号楼1917室(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联系人:景志强、李琪,联系电话:0452-2791917、2791918。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
①《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③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⑤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者,须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有关亲属工作关系或户籍迁入时间等相关佐证(例如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
(1)择优调入单位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及佐证进行现场或网上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竞争择优后续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向报名者本人进行反馈。
(2)报名者需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或“鹤城公务员”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择优调入单位,因个人原因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3)同一职位计划调入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竞争择优。报名人数不足或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难以达到竞争比例等特殊情况,经择优调入单位申请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对竞争择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22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19楼191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竞争择优
竞争择优采取笔试与面试(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策研究室(深改办)、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面试(面谈)成绩及总成绩按择优调入职位分别排序。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日期拟定于2021年4月24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参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竞争择优资格。
(二)面试(面谈)。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参考人员进行排序,按择优调入人数与排序评价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数量。面试(面谈)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日期拟定于2021年4月25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选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面谈)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组织考察
考察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策研究室(深改办)和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根据本单位择优调入职位分别组织实施。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对参考人员进行排序,按择优调入人数与职位排序评价结果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择优调入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择优调入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策研究室(深改办)、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分别讨论决定拟调入人选,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鹤城公务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办理调动手续,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
七、递补
考察、调入人选出现空缺的,经择优调入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本单位同一职位竞争择优排序评价结果依次进行递补。特殊情况不宜进行递补的,可由择优调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后,取消或缩减调入计划。
八、有关事项
本次择优调入工作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疫情方面的特殊问题,应主动向择优调入单位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策研究室(深改办)择优调入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1917、2791918,监督举报电话:0452-6179912。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择优调入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1786,监督举报电话:0452-6179982。
本公告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策研究室(深改办)与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策研究室(深改办)与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会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1.2021年齐齐哈尔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公开调入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2.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择优调入公务员报名表.xls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策研究室(深改办)
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