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局直属单位齐齐哈尔强制隔离戒毒所业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有关规定,面向县(市、区)、乡(镇)遴选公务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齐齐哈尔强制隔离戒毒所简介
齐齐哈尔强制隔离戒毒所,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坐落于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正县级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建制,主要担负着齐齐哈尔市吸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任务。
二、遴选计划
齐齐哈尔强制隔离戒毒所男子强戒大队科员,男性,7人;
齐齐哈尔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科科员,女性,3人。
三、遴选范围
(一)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实行国家、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四、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新录用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含试用期);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民警录用体检及体能测试有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在齐齐哈尔党政机关办公中心8号楼法援中心一楼大厅(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7年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2)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4、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个人申请;
(2)报名表一式三份(齐齐哈尔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qqhrsfj.gov.cn自行下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5)干部档案中干部信息认定表(个人签字、组织签字和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
(6)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7)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式三份);
(8)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正装)。
(二)资格确认
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三)发布考试信息及领取准考证
发布考试信息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同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考务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笔试一科,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发放的《齐齐哈尔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务员公开遴选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思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以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和体能测试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派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试,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试标准按公安民警录用标准执行(具有警察身份的人员免予体能测试)。报考人员体检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空出的职位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市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联系人电话:余立新13946271775
姜颖18545203036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