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总工会公开选调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本着面向基层、注重经历的原则,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在本市和所辖各区的群团系统内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本市和各区所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选调。以上人员均是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实职干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热爱工会工作。
2、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长期从事工会工作,政绩突出的,年龄可放宽1-2岁。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及同等以上学历。选调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因需从事法律咨询和职工维权工作,要求法学专业。
4、参加工作8年以上。
5、选调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的,应具备公务员或参公身份。
6、从事过工会、信访工作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先。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属于《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3日(双休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大庆市总工会组织部咨询电话:0459-4666097
地址:大庆市东风路19号市政府北楼3328室。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请到大庆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dqzzb.gov.cn/)下载,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原件;
(3)身份证、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5)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公开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总工会负责组织。相关信息在大庆市总工会网站发布公告。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足单个岗位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1:3比例即进行考试,否则暂不开考。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一)笔试
主要测试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基础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使用相同试卷)。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有工会、信访工作经历和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先的顺序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公示3天。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理解分析问题能力、落实任务能力和工会业务工作等。面试结束后,核计出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按有工会、信访工作经历和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先的顺序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核、同考生本人及有关人员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人选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事业编制岗位参照)。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参加选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调入
考核体检结束后,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4、此公告的具体情况解释权由招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