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佳木斯市纪委监委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
二、笔试地点
佳木斯技师学院北区主教学楼2203、2205室(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25号)
三、领取准考证
2021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佳木斯市行政中心6号楼(佳木斯市长安路2667号)一楼会客室领取准考证。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考生需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遵照执行。
3.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笔试考场纪律,否则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4.考生在进入考点后需及时将手机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者,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5.考生务必于2021年10月20日前使用网上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至18646126458(格式:报考岗位,姓名,已阅知笔试通知。例:“委机关,张某某,已阅知笔试通知”),进行笔试确认。
1.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佳木斯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2.考生应在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3.考生应在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对考前21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密切接触者的考生,需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证明及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次密接的考生需提供14天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证明及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除提供集中隔离期满21天解除隔离证明及隔离期间6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还需提供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方可入场。上述人员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考生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5.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隔离,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落实相应防疫措施。
6.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454—8865998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