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黑龙江省信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信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工作已完成,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请各位考生于10月28日下午15:00起登陆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信访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161号)
联系电话:0451-87529017
二、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须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非统招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大、中专毕业证和本科毕业证);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非统招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大专、本科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公务员录用通知单》《落编单》《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现职务),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法律岗位无从事公、检、法、司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出具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两年以上证明(文字综合岗位)
(七)《黑龙江省信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见公告附件2),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双面打印。
(八)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如曾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满24个月的劳动合同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满24个月的流水原件和复印件;如曾在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须提供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落编单》复印件;
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在龙江先锋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其它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资格审查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二)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近期出现过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的人员需提供2日内的核酸检验报告,并在资格审查前向省信访局人事处报告。
(三)请考生本人按照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得由其他人员代为资格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期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黑龙江省信访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