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龙江县纪委监委、县委督考办、机关工委、信访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1.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从事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岗位,拟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公务员身份)。
2.县委办所属县委政策研究中心:从事县委督查考评工作岗位,拟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从事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工作岗位,拟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事业身份)。
3.机关工委所属机关党建宣传教育中心:从事机关工委党建宣传教育中心工作岗位,拟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事业身份)。
4.信访局所属龙江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从事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岗位,拟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事业身份)。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国家政策法规,爱岗敬业,乐于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龙江县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仅限县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龙江县行政区划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3.学历及专业。
⑴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⑵县委政策研究中心: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⑶机关工委党建宣传教育中心、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
⑴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司法工作经历的,或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
⑵县委政策研究中心:从事督考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及以后出生,有督查考评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40周岁;从事政策研究岗位要求年龄32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
⑶机关工委党建宣传教育中心: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及以后出生,有党建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40周岁。
⑷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及以后出生,有信访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45周岁。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
2.县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其它岗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事业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科级领导职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岗位报名邮箱:ljxjwxjs@126.com报名电话:0452-5821369;政策研究中心岗位报名邮箱:xwdkb332@126.com报名电话:0452-5852082;机关工委岗位报名邮箱:ljgw5824494@163.com报名电话:0452-5824494;信访局岗位报名邮箱:xfb5822345@163.com报名电话:0452-5861196。
3.报名所需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
⑵学历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电子版、《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份。
⑶《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⑷本人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蓝底,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及姓名命名)。
⑸每人可申报岗位不多于2个,分别为第一岗位**第二岗位**,如考试成绩同时入选,则以报名岗位先后确定选调岗位。
4.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督考办、机关工委、信访局负责进行各自报名人员的审查,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对报名身份有异议的可以协调组织人事部门查阅档案进行核实,最终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二)组织考试及选调人员的确定
1.领导小组。成立龙江县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机关工委、信访局、督考办相关人员组成。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低于1:1.5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3.成绩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组织考察:由选调单位牵头组建考核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入选人员最后一名得分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入选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最后确定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因自动放弃或考核未通过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
5.加分项目:参加选调人员的政治身份为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可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0.5分;报考人员第一学历为研究生的可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0.5分;报考人员第一学历统招本科(一表、二表)的可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0.3分(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岗位除外);参加县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选调的人员,有从事过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司法工作经验的可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1.0分,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可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1.0分。(以上加分项总分不得超过2分)
6.根据工作岗位需求,报考督查考评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男性至少6人,如进入考察男性少于6人,则按照成绩高低补足6人进入考察范围,排名前12名的女性人选按成绩取前6人进入考察范围;报考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男性至少5人,办法按督查考评工作岗位选取人员办法一致。
(三)公示及办理调动等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后,3个月试用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2.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政治审核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告知考生,请考生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接听电话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对于所有拟选调人员的岗位可以根据个人工作情况进行岗位调整,选调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4.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此次选调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招录单位可以根据个人工作实际情况给予取消选调资格,个人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返回原岗位工作。
5.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应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好体温检查,健康码扫描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行程和健康情况,自觉维护报名和考试秩序。
6.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班。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相关部门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附件:2022年龙江县纪委监委、县委督考办、机关工委、信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龙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龙江县委督考办
龙江县机关工委
龙江县信访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