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干部合理流动,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全省开展公开选调(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遴选)岗位
公开选调(遴选)岗位90个,其中:乡科级正职岗位4个,乡科级副职岗位12个,科员岗位74个(详见附件)。
二、公开选调(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省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参公管理机关(单位)中通过公务员考录、军转安置及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全省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科级干部;
以上选调(遴选)范围不包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品行、较高的业务素质、突出的工作实绩、良好的群众基础;
2.具有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3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方式下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申报正(副)科级岗位的人员可放宽到37周岁;
4.申报乡科级正职岗位:现职机关公务员的需任正科级或任副科级2年以上;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任正科级2年以上,工作年限满7年(不含试用期);
申报乡科级副职岗位:现职机关公务员的需任副科级或任科员3年以上(不含试用期);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任副科级2年以上,工作年限满5年(不含试用期);
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按周年计算;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遴选)职位的具体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遴选)程序
(一)报名
1.考生点击http://www.jmslkx.com/ss3/#/直接登录报名系统
2.报名时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诚信报考承诺书
(3)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7月25日
4.报考人员需签定《诚信报考承诺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其后续选调(遴选)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5.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佳木斯先锋网(http://www.jmsdj.gov.cn/)上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选调(遴选)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6.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遴选)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以网上公告为准。
(二)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
2.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职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百分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小数点后两位),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3.面试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
5.体检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申报时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其他需要核定的情况。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录用。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遴选)资格,取消该岗位。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选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调入人员在佳木斯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为解决后顾之忧,选调到我市工作后其配偶[或未婚夫(妻)]如在异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同等条件考虑在我市适当安排工作。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公开选调(遴选)资格。
3.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8606399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13945481658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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