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通河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经县委同意,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选调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具体选调条件等详见《通河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选调计划表》详见如下网站:
哈尔滨市通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btonghe.gov.cn
三、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我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报名通过网上进行。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中国·通河”网站(/)下载《2020年通河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并粘贴电子照片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电子邮箱地址:thxsydwzk@163.com。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上午8:30开始至2020年4月10日下午16:30截止,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线下进行,线上或电话通知,具体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选调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线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报名期间考生遇到的问题,可按照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3.报名时需如实填报身份证号、手机号、电子邮箱或微信等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否则因联系方式不畅造成的不能正确报考、耽误考试等后果自负。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5.报名结束后,选调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若达不到1:2比例的,可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信息在“中国·通河”网站发布。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中
国·通河”网站通知信息或保障手机畅通,领取准考证地点为:通河县通河镇大通河大街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办公室。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笔试。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中国·通河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选调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单位申报计划录用人数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资格确认名单在中国·通河网站公布。
2.面试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选调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核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1)编制证明原件,需编制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组织、人社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有效期内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出具廉政鉴定;
(5)2寸照片2张(近期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6)笔试准考证原件;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承诺书原件。
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该职位经县选调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适当缩减、合并选调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选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国·通河网站。
(三)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中国·通河”网站公布。
六、考察与体检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体检
体检由选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选调办公室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选调,该职位可由通河县纪委监委提出递补意见,由选调办公室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中国·通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县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57422408
附件:
1.通河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0年通河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
通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