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大庆市政协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数量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正科级(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4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在编在岗公务员,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一级科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或四级主任科员)以上人员报名须为中共党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所学专业大类为管理学类、理学类、经济学类或文学类,“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7.具有较高的文字写作功底,或组织人事工作经验,或机关财务工作经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6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属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30日,通过大庆市政协网和大庆组织工作网发布。
(二)报名。通过大庆市政协网站(http://zx.daqing.gov.cn)和大庆组织工作网站(http://zzb.daqing.gov.cn/)下载报名表,于2020年4月30日17:00前将全部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至zxb4669001@163.com。报名材料原件请于面试时带至面试考点现场核查。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zzb3.0格式)、《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诚信报考承诺书;
6.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提供jpg格式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2020年5月9日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电话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4:1,低于规定比例的,将合并、调整或取消相应岗位。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撰写、综合协调、公文处理能力。笔试由大庆市政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及名次将通过电话向考生本人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由大庆市政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名次向考生本人公布,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
3、人选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不做参考,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人选确定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政协机关。考察对象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配合办理调转工作的书面证明。经全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考察无异议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当日及之前提出。对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试用。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大庆市政协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现任职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报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工作需要试用1—3个月。
(七)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四、纪律要求
(一)大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9-6364850/4669001/4664539
监督电话:0459-6681336/466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