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水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合办发〔2022〕22号)有关规定,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九级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职位及人数
合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合水县法学会,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公开选调管理九级职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合水县事业单位在职九级职员(不含教师和医护人员),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具有事业身份的在职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36周岁以下(1988年1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三)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行政事务处理能力;
(四)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8. 未经主管部门、单位同意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合水县统办楼502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3)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正式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工资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6)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7)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及电子版;
(8)近年来获得奖励和发表文章、学术研究成果等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公开测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然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三)公开测试
公开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1.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另行通知。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提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在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合水发布公众号公布。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1. 考察。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选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组织、人社部门配合,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成员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
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
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2. 资格复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五)体检
体检人员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的1:1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及选调人员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无反映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选调工作在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2.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 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4. 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34-5521310 (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监督电话:0934-5526101(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2、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