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号)和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四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吉林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行,以往表现无不良记录。
2. 综合素质好。德才兼备,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
3. 报名对象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务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视为称职等次。
5.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 一般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以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注明为准。
7. 报考党委部门职位的须是中共党员。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 符合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1年4月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报考人员与遴选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得报考。
6. 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考生可登录“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审查。
2. 报名时间:现场报名2021年4月12日进行,各遴选单位接收报名材料仅限报名当日。报名当日具体工作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6:30
3. 报名地点:四平市非公党建指导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104号、公园北街与建新街交汇处北行500米)
4. 报名须知:报名考生须下载《2021年四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并认真填写相关事项。打印《报名推荐表》(粘贴或打印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式三份。报名时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须提供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本人不能亲自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报名所需的所有材料。
5. 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1个职位,报名结束后经核实如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的考生直接取消遴选资格。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机会,改报时间为4月13日13:30至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6. 准考证发放:考生笔试准考证由各招录部门负责发放。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在4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为:
上午 0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考察,通过考察确定最终拟试用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卫健委确定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的职位视情况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对拟遴选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任用条件的,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对不符合任用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各单位将考核情况和拟录用意见报四平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或参加公务员遴选(选调)考试。
六、疫情防控
1. 考生须持3日内(含)在四平市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笔试当天,不能出具规定时间内本人在四平市内检测机构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含姓名)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
3.笔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遴选命题组、遴选教材编委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遴选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434-3625918
附件:
1. 2021年四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2. 2021年四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