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拟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要求
单位名称 | 遴选人数 | 资格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
中共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农经、财务审计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4.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职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中共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政秘处(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联系人:房小明、孔磊;联系电话:86662102。
(3)报名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及相关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中共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中共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遴选职位人数5: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核减遴选计划。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50%。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农经业务水平、综合文字水平和分析问题能力等。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经农办主任会议研究,按照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中共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红色盐阜网、盐城农村工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中共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