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响水县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响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内外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含省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下同)。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现职级为一级科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出差、加班等工作环境;
7.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响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有《公务员法》第74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0年6月1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响水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响水县城双园路县政府院内),联系电话0515-86881719,电子邮箱:xsxjwgbs@163.com。网上报名一般只接受盐城市以外人员,用PDF格式提供报名材料。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a.报名表1份,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响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b.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编制性质及在岗证明,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c.不超过500字的个人自荐材料(有本人发表的署名文章、撰写的会议交流材料等可一并附上)。
(二)资格审查
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调资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程。符合选调资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数比例不低于3:1。开考比例不足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数。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
1.时间:2020年6月28日一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响水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响水县城双园路县政府院内)领取(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盐城市以外的考生可于面试当天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五、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包括核实人事档案、身份性质、岗位经历等方面情况,了解本人在单位的现实表现。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
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响水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灌江廉潮网(http://www.xsxj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响水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响水县纪委 响水县监委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