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材料分析(20 分)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湖西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精简会议、文件,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努力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精简会议、减少文件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会议
(一)市政府领导以及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精简各类会议,在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尽量减少开会,统筹安排好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到困难多矛盾多的地区、到各行各业工作一线去,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工作落实的具体指导。
(二)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 1-2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 次,上述两会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各项专题协调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从严控制。部门确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的,严格控制,每年一般不得超过 1 次。全市性工作会议开会时间一般不超过 120 分钟;部门工作会议开会时间一般不超过 90 分钟。
(三)由市政府办公室对申请召开的各类会议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做到不开没有实际内容的会议,不开能用文件、电话解决问题的会议。对时间、内容、参会人员相近的会议,要尽量合开或套开。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制度,需要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要由市长审批,需要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要由分管副市长审批。应由部门组织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不得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不得请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