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石嘴山公安队伍结构,选调和引进一批年轻干部和复合型公安人才,根据现有编制空额,石嘴山市公安局现面向全国公安系统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国、全区公安系统(不含石嘴山市公安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
二、选调计划
面向全国、全区公安机关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民警10名,其中女性不超过2名。
三、选调条件
1.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且具备公务员身份的民警;
2.原户籍在石嘴山市、在石嘴山市有固定住所或愿意到石嘴山市公安局工作的公安民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德才兼备、身体健康,有履行工作岗位的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公务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公务员;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布公告。在全国、全区发行的报刊、互联网和公安系统内网,并通过传真发到全国、全区部分市(县)级公安机关。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填写《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由石嘴山市公安局会同市人社局按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考察。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石嘴山市公安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报石嘴山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确定。
(五)办理手续。拟选调人员转任有关材料报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2月23日8:30至12:00,14:00至18:00。
(二)报名所需基本材料:
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盖人事管理部门印章)和《石嘴山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见附件)电传至石嘴山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人事科。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信息及时在“石嘴山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查阅,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影响本人考察甚至录用选调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从全国、全区公安机关选调的民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未履行完协议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调出。
4.从全国、全区公安机关选调到石嘴山市公安局的民警享受应用型人才公寓、落户购房等优惠政策。
5.本选调公告具体内容由石嘴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报名期间,报名者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石嘴山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
联系人:冀霜、吴开昊
联系电话(传真):0952--221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