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汉阴县发改局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发改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汉阴县发改局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名额
选调工作人员2名,其中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人员各1名。
三、选调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县各机关单位或安康市范围内(汉阴籍)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或事业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9月5日前参加工作)。
(二)基本条件:
选调对象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2017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5日之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有明确服务年限未到期者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9月5日---9月12日)。选调公告在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yin.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2018年9月13日---9月14日)。根据选调条件,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参选人员填写《汉阴县发改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现工作单位意见函到汉阴县发改局行政股报名,同时提交3张二寸近期证件照,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汉阴县发改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及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确定为选调考试人员,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选调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时,按比例递减选调人数。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9:00—11:00。(笔试准考证的领取、笔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于汉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y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2.面试:原则上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四)体检。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均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均合格时,通过考察确定最终正式选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选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选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费用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缴纳。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汉阴县发改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政治素质等。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或选调人员放弃考察出现的空缺,从选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进行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试用和调入。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先期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保持原单位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所有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要严格落实有关回避规定,对选调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泄密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通告由汉阴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汉阴县发改局 0915-5212411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0915-521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