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县教体局工作需要和人员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遴选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遴选的范围为平原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17年6月17日以前参加工作);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4、具有教师资格;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受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19日
报名地点: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报名表》、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县教体局政工股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2倍的岗位,按2:1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与公文写作;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与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3、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领取笔试通知书时现场缴纳。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遴选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各岗位在合格线以上,按遴选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每一类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
县教体局成立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示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在教体局和其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遴选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遴选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遴选工作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4216036、4202116(县教体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534-4256611(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2020年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2020年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