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务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甘委办〔2010〕147号)、《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甘委办〔2011〕75号)、《关于规范州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相关事宜的通知》(甘组通〔2016〕46号)、《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意见(试行)》(甘委发〔2017〕12号)和《甘孜州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十七条措施的通知》(甘委办〔2019〕126号)文件的规定,由甘孜州财政局牵头,面向州内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遴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州内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甘孜州财政局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遴选共涉及2个职位。具体遴选职位、名额和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三、遴选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政务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且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签章同意报考。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
4.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5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或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公务员回避制度要求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的情形。
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州级部门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即2015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州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公开考试遴选公告,由州财政局通过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18:00时。(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甘孜州财政局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上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16-32KB),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157771911@qq.com。
3.报名时间截止后,州财政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提前通知考试有关事宜。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所有职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考生持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常识等。
2.资格复审。2020年10月25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到州财政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甘孜州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公告》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双面打印):单位性质、拨款方式、参加工作方式、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意见。
(2)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盖鲜章,一式两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单位和主管部门盖鲜章证明真实性);
(6)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二张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
(7)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并由甘孜州财政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遴选职位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未形成差额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试用的,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名单。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中共甘孜州财政局党组讨论,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形成专卷,按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五、其它事项
1.经笔试、面试和考察若无适合人选,则减少或取消本次遴选名额。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不指定参考用书。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在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5.正式调动后,不负责配偶调动和住房问题。
6.本公告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甘孜州财政局咨询电话:0836-2833407
派驻纪检组电话:0836-2817781
附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