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甘孜州2020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正、副科级领导职位,共43名,详见《甘孜州2020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州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部分职位可面向全省范围选调。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州州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省属企业工作的,比照州、县(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在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八级职员,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中:事业人员调任到机关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必须有七级职员的任职经历;调任到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必须有七级或八级职员的任职经历。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9月30日),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首页“网上报名”专栏。
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17: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单位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20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选调单位和县(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17:3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甘孜州2020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0年10月12日17:3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0年10月15日—16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对取消职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可通过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查询。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各选调单位、各县(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并可结合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和各县(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调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选调单位、各县(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体检
体检由各选调单位、各县(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以依次递补。
(七)试用
选调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对选调对象德才表现、履职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选调人员三年内不得调整交流,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须报州委组织部批准同意。
(八)公示及调任
试用期满后,由各选调单位、各县(市)委组织部根据职位要求、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人员名单由各单位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任职培训
公开选调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四川省情、甘孜州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笔试、面试、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甘孜州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进行公示。
(二)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36—2822498。
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