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防汛抗旱气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规定》(新防汛〔2018〕9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气象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防汛抗旱提供坚强有力的气象保障。
二、组织领导
新疆气象局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新疆气象局设立的防汛抗旱气象工作的议事协调决策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防汛抗旱气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明、崔彩霞
副组长:杨涛、谢国辉、何清
成 员:办公室、维稳办、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计划与财务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党组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气象台、气候中心、气象信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装备中心、沙漠所、中亚遥感应用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兴农网、记者站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全区防汛抗旱气象工作,组织领导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联防、应急响应和重大气象保障任务,及时向中国气象局、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报告气象信息和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