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深化便民利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21〕58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