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清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31周岁以下(1985年1月12日后出生)。
3.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3年(工作年限时间截止至2017年1月12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乐清市信访局办公室(乐清市伯乐东路557号),联系电话:61882818。
3.报名办法。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正照2张,填写《乐清市信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乐清市信访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若岗位选调计划人数与审查合格报名人数比例要求达不到1:3的,视情调整选调计划。
5.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运用能力,以百分制计分(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选调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6.面试。面试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7.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及选调计划数,按选调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较高的列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同时,考察对象须经过健康检查。
8.选调。召开局党组会议,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