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区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一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作风严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考核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无违法处罚记录。
4.因岗位需要必须是男性,中共党员优先。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12月16日—12月23日,椒江区纪委408室(椒江区青年路404号行政大楼四楼),联系电话:88830301。报名者可在公文阅办系统或椒江中心人才网下载报名表。
2.报名办法。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三、选调程序
资格审查后,将对符合条件者组织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椒江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委
台州市椒江区监察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