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我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1名。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类;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并取得法律类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三)录用为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满三年以上,且在中层副职岗位上工作满二年。取得律师资格满三年以上的公务员不受此限。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身心健康。
(五)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须满5年;教育系统报考的,须符合服务年限相关规定。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瑞湖路333号公共卫生大楼807室,联系电话:58906070)。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本人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需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组织人事科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50%。注重对应试者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50%。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测试。
(五)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
(五)讨论决定。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办理转任手续。
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可向市卫计局组织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58906070)。
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