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承担市本级管辖范围内行政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择优选调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务员2名;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一)公务员选调范围:全市行政机关(含乡镇)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乡镇选任制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外)。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范围:全市范围内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人员(新录用试用期未满的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公务员选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政策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和处理问题以及文字综合、口头表达等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身份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影响任职使用问题的。
四、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
2017年1月18日前,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网址:www.service.gov.cn)、衢州市公文交换阅办系统等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5日至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406室(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联系人:陈智英,电话:3890197。
3.报名需带材料:《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完成),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公务员的考生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及2年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须提供现事业单位性质证明及2年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
(三)资格审查。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选调按1:3比例开考,如报名不足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指标。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7年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衢州市人事劳动大楼415办公室(荷三路231号)领取。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务员选调的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事业单位选调的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
笔试时间:2017年2月12日(星期日)。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划定最低分数线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按选调职位(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六)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百分制总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选调考察资格的,该职位(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单位意见。有下列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最近3年的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辞退、解除过劳动(聘用)合同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七)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班子集体讨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3.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八)录用和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过程中只能出现一次资格替补。
本次公开选调过程的每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