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以需求为导向,按照均等普惠、刚需为先、系统协同的基本原则,在总结评估《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全省统一的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体系、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放管有序的行业管理体系、精准有效的要素保障体系,力争到2023年底,以不能自理刚需老年人为重点、以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为核心,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扩大,全省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行动任务
(一)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行动。
1.制定施行评估标准。省级制定以老年人身体能力状况为核心指标的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标准。在皖北、皖中、皖南各选取1个市,试点开展标准施行并进行标准修订完善。2022年底前,全省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