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事关农村改革,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是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为了更好了解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进一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市选取临泉县展开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此次调研选取了15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样本,包含2户规模户,6户家庭农场,5户农民合作社,2户农业企业。7户经营主体的成立时间在4-6年,6户的成立时间在7-9年,2户的成立时间为10年以上。60%的新型经营主体除了种植业外,不从事其他业务活动,其余的还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农资农机服务。调查的15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耕地面积2706亩,均是流入面积,其中100亩以上的为8户。
(一)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产业带就业。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其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通过部省市县四级示范创建,整合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创新运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有力的促进了我市新型机制、农业经营主体的高质量发展。
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农户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此次调研样本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人数为245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本地区农业产业发展,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调查的15户新型经营主体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1500亩,产量76.7万公斤;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为4229亩,总产量969.4万公斤,其中蔬菜播种面积2615亩,产量39.4万公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我市农产品的稳产保供和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出台政策优服务。近期,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阜农工组办〔2021〕4号),同时扎实做好政策支持、金融服务和要素对接,认真落实《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现代农业奖补政策》,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三大类30多个小项,重点支持示范联合体创建、支持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支持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6000多万元。同时大力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2021年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在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示范带动下,服务组织由过去粗放、简约、单一型服务,逐步向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转化,全市培育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5994家,围绕农业生产过程提供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培育产业发展带头人,开展培训促宣传。我市高度重视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作,全市共遴选镇村两级农村产业带头人1095人,占遴选任务的109.5%。各县市区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培训,宣传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在2021年9月份和10月份分两期举办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对标学习沪苏浙,以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为切入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和治理有效,提高农民合作社辅导员业务水平,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