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职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川渝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岗位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最低工作年限要求为2年,起算时间应在2022年5月31日前(服务年限参照类推)。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遴选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主要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7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市委宣传部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2024年公开遴选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18:00。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市委宣传部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市委宣传部)。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6月1日中午12:00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
4.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于2024年6月6日10:00至6月12日15:30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下文简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遇问题,请拨打86028709电话咨询。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00,考试地点详见《综合知识测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综合知识测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宣传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凡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经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由市委宣传部公示。
(二)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审查由重庆市委宣传部具体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可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市委宣传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市委宣传部确定。
考生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市委宣传部出具《2024年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等由遴选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因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中,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考量。岗位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方式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市委宣传部在面试后宣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成绩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市委宣传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市委宣传部或参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市委宣传部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实行1:1等额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市委宣传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市委宣传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无正当理由放弃考察资格及后续拟聘资格的,市委宣传部将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由市委宣传部具体通知或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未设试岗期或设有试岗期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聘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凡遴选岗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办理人事关系转聘手续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退回原单位。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市委宣传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处分。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问题,请咨询附件1中的报考单位。
2.若本次遴选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笔试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028709
4.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8979842。
附件:1.重庆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