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24年11月15日,重庆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在大足区举行。市委书记袁家军在会上强调,要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旅游发展大会部署,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放大重庆文旅资源优势,着力完善现代文旅产业体系,持续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走深走实,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注入新动力。
二、深度解读
(一)中央层面
★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具体重要论述
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加快建设旅游强国,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旅游发展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
统筹多方面因素:要统筹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保护与开发、国内与国际、发展与安全等多方面因素,形成全方位的旅游发展策略。
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走独具特色的中国旅游发展之路。这意味着要将文化元素融入旅游产品和服务中,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和吸引力。
历史成就与未来目标: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旅游业从小到大、由弱渐强,日益成为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
国际地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同时也是国际旅游最大客源国和主要目的地。
★2024年6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等多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优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
(1)优化线下旅游服务中心布局。推动实施旅游咨询服务拓展工程。制定旅游服务中心相关标准,进一步明确旅游服务中心定位,完善信息咨询、宣传展示、投诉、便民等服务功能。以提升和改造既有设施为主,打造一批互动性强、体验感好、主客共享的新型旅游服务中心。积极推动旅游服务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一体化建设,重点推动旅游信息服务进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酒店大堂、便利店、租车点等设置旅游信息咨询点。
(2)加强线上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推动实施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支持旅游目的地政府建设内容全面、信息准确、更新及时、便于查询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在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小程序中设置旅游信息咨询专栏。推动各地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积极探索旅游公共信息智能问答服务。
(3)加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资源整合。加强省市县之间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纵向联动,健全信息采集、上传、发布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与交通运输、气象、体育、水利、能源、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等跨部门、跨行业的公共信息数据共享,强化旅游交通路况、景区客流预警、气象预报预警、灾害预警、重要节庆赛事、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状况和服务质量等重要旅游公共信息的发布,提前预报,及时预警,科学引导群众错峰出游。
2.完善旅游公共交通服务
(1)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地将干线公路与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红色旅游景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美丽休闲乡村、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丙级以上旅游民宿之间的连接道路建设纳入交通建设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形成连接主要旅游区(点)的旅游交通环线。推动各地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功能完备的自行车道、步道等旅游绿道。支持旅游航道建设。推动打造一批旅游公路。实施国家旅游风景道工程,制定国家旅游风景道标准,在保障安全通行的前提下推出一批配套服务好、道路风景美、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旅游风景道。实施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工程。结合周边旅游资源,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因地制宜在交通基础设施中设置相应旅游引导标识标牌,切实提升标识标牌的规范性、辨识度和文化内涵,支持各地探索智能化旅游标识建设。鼓励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设置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旅游指引标志,在普通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城市道路设置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旅游指引标志。
(2)提升旅游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实施旅游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工程。依托机场、高铁站、大型客运码头、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新建、改造一批旅游集散中心,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换乘、旅游客运专线、接驳接送、联程联运、客运专班、汽车租赁、票务代理、信息咨询、文化展示等功能。拓展跨区域旅游集散服务。促进旅游集散中心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发展。鼓励各地建设一批服务于旅游区(点)的旅游停车场,加大生态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建设力度,完善停车场充电桩等新能源服务设施,探索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推动各地在旅游高峰期,面向游客自驾车和旅游大巴增设更多临时停靠点。拓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形成一批特色主题服务区。推动有条件的国省干线公路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的前提下,增设旅游驿站、观景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厕所等服务设施。
(3)优化旅游交通运输服务。优化配置重点旅游城市列车班次,增开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目的地旅游专列,增加旅游城市与主要客源地之间航线航班,增加旅游旺季航班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增开重要旅游区(点)直通车和旅游公交专线,在旅游景点增设公交站点。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旅游交通联程联运。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具有当地文化特色、体验感强的旅游观光巴士线路。支持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的建设和发展。加强交通管理和智慧交通技术运用,缓解旅游高峰期拥堵问题。
3.强化旅游应急救援服务
(1)加强旅游应急救援机制建设。推动各地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部门联动的旅游安全应急救援机制,落实旅游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旅游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强化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强化旅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
(2)优化旅游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布局。推动旅游区(点)配置应急救援报警装置,完善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加强消防车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建设改造。推动在游客集中的旅游区(点)设置医疗救助站、急救点,有条件的地方配备急救箱、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设施。推动高原缺氧地区旅游区(点)、宾馆酒店配备供氧设施设备。指导A级旅游景区就近与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定向协作救援机制,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
(3)增强旅游应急救援的社会参与。引导各地用好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应急救援服务功能,鼓励游客购买附加救援服务的旅游意外险。支持各地广泛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将旅游安全与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旅游职业教育和旅游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内容,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救助技能。
4.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
(1)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惠民便民活动。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实施旅游消费惠民举措,有效释放旅游消费潜力。鼓励各地联合举办旅游消费促进活动,通过联合发行旅游消费一卡通等方式,促进游客跨区域流动。广泛开展旅游知识公益教育,推动旅游知识教育进校园、进社区。完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提高游客投诉处理效率。优化旅游纠纷调解机制,保护游客切身利益。制定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加快建立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和激励机制,引导各地常态化开展旅游志愿服务。
(2)推动旅游惠民便民设施建设改造。加强适应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婴、残疾人等群体需求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完善智慧旅游适老化服务。推动旅游区(点)配备无障碍旅游设施。引导相关城市及旅游目的地发展儿童友好旅游公共服务。推动实施旅游厕所质量提升工程。全面贯彻落实旅游厕所国家标准。重点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以及高寒、高海拔、缺水、缺电地区旅游厕所建设。加强移动厕所配备,有效缓解旅游高峰期“如厕难”问题。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活动场所开展智慧旅游厕所建设,持续推动旅游厕所电子地图标注工作。推动实施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重点工作,对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
(3)提升入境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入境游客较为集中区域的旅游服务中心外语咨询服务,提供必要的中外文旅游地图、旅游指南等免费旅游宣传材料,完善旅游服务中心“i”标识设置。鼓励重点旅游城市面向入境游客提供外文版线上信息咨询服务。在重点旅游城市公共场所以及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开展外语标识牌规范化建设行动。推动入境游客较多的景区开发多语种预约界面,将护照等纳入有效预约证件,并保留必要的人工服务窗口。优化入境旅游支付环境,加强相关软硬件设施配备,畅通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支付渠道,提升入境游客线上线下购买文化和旅游产品与服务的支付体验。推动入境游客快速通关、住宿登记、交通出行、电信业务、生活消费、景点预约等事务办理便利化。
5.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
(1)促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推动将阅读、非遗展示、艺术表演等文化服务融入旅游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公共服务场所。推动在游客比例较高的文化设施中,增加旅游信息咨询、旅游地图、旅游指南等旅游公共服务内容。鼓励地方在保护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文物建筑,丰富其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应符合相关保护要求。
(2)丰富旅游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推动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进旅游场所工程。积极开展乡村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推动广场舞、村晚、村超、“村BA”、艺术节庆、群众歌咏等文化体育活动,民间文化艺术、群星奖作品、文化讲座、美术展览、优秀剧目等优质文化资源进景区等旅游场所。在游客较为集中的旅游街区设置表演点位,积极开展街头艺术表演等文化活动。搭建各类民间文化艺术团体与旅游经营场所的沟通桥梁,进一步丰富旅游场所的文化内涵。
(3)增强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吸引力。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剧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考古遗址公园等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培育主客共享的美好生活新空间。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公共文化场所创建A级旅游景区,鼓励文博单位在旅游旺季科学调整开放时段。
★2024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1.实施观光游览设施更新提升行动
(1)更新升级游客运载设备。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公共文化场馆等场所内的索道缆车、电梯等运载设备更新升级,淘汰运载容量不能满足需求、维修维保频次高、超长期服役的老旧设备,提升游客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2)更新升级旅游观光设备。推动重点旅游景区陆上、水上及空中旅游观光设备升级,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低能耗的先进设备,包括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房车自驾车营地设施,冰雪旅游设备,观光游轮、旅游观光船、快艇、低空飞行器等。
2.实施游乐设施更新提升行动
(1)更新升级游乐设施。推动游乐园、城市公园等场所更新一批高可靠性的先进游乐设备,提升设施安全运营水平。推动游戏游艺设备更新升级,促进科技含量高、能效等级高、沉浸式体验感好的设备使用,更好满足消费者文化娱乐需求。
3.实施演艺设备更新提升行动
(1)更新升级演艺设备。推动文艺演出和旅游演艺等场所舞台灯光、音响、显示、机械、特效等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设备更新,鼓励相关演出单位更新一批安全性高、舞台效果优秀、稳定性强、能效等级高的设备,更好满足舞台内容创作展示需要和观众观演需求。
4.实施智慧文旅改造提升行动
(1)更新升级智能管理服务设备。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更新导视导览、展览展陈展示、查询阅览传播、游客读者服务等智慧服务设备,以及门禁闸机、应急广播、巡检监控等智慧管理设备,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2)更新升级沉浸式体验设备。推动优质文旅企事业单位更新数字投影设备、智能文化设备、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等,打造沉浸式、智能化新产品新内容新场景,培育新型业态,推动传统业态转型升级。
5.实施文物保护利用能力提升行动
(1)加快替换博物馆老旧设备。推动博物馆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超期服役设备,迭代升级珍贵文物无酸纸囊匣等包装设施、文物密集储存柜、恒温低反玻璃展柜等。推动中央空调、恒温恒湿设备等更新改造,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的节能设备。
(2)更新升级文物勘察、科研和展示设备。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重点科研基地及联合工作站、重点考古机构、重要石窟寺保护机构等单位,对展陈展示设施设备、大型实验室设备、考古方舱、现场平台等进行更新升级。建设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试验平台,更新配备大位移作动器、加速老化装置等。推动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设备配置和更新。
6.实施电影产业高新促进行动
(1)推动电影拍摄水平提质升级。推动重点电影基地(园区)硬件设施更新改造,探索制定高新技术格式电影标准化摄制技术与工艺流程。鼓励电影摄制相关企业和设备租赁公司升级符合高新技术格式要求的摄影器材、灯具、存储器等装备。
(2)提高电影制作整体水平。鼓励在电影视觉效果和后期制作中运用人工智能、虚拟拍摄、虚拟预演等新技术新装备。推动电影后期制作设备体系的升级改造,实现高新技术化和标准化。推动建立和升级云制作平台、云数据中心,夯实行业通用制作技术和算力底座。
(3)推进电影放映技术自主创新。推广新一代影院装备系统,大规模实施影院LED屏放映系统更新计划,做强自主知识产权影院装备品牌,重塑电影放映业务形态,为观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丰富的电影消费服务。鼓励农村、学校、社区等公益放映设备升级换代,提升电影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7.实施高清超高清设备更新提升行动
(1)提升超高清频道制播和传输覆盖能力。推动部分有条件的省份和副省级城市开办4K超高清频道并争取全国覆盖,建设 4K超高清采集拍摄系统、后期制作系统、媒资系统、播出系统、传输分发系统等,快速形成超高清频道的规模化服务供给效应,带动内容生产、设备制造、网络传输覆盖和终端呈现等超高清全产业链优化升级贯通,促进相关设备应用推广。鼓励加快高清超高清电视机、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和智能化更新迭代。
(2)加快内容制播传输发射设备升级。加快淘汰超期服役老旧设备设施,妥善化解安全播出风险,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鼓励电视台、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机构、网络视听平台等,加快制播传输发射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系统升级改造,提升优质视听内容供给和传输覆盖能力。
8.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行动
(1)更新升级保护管理和监测设备。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推动消防、展示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强节能技术应用,提升超低能耗设备配置,实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绿色化运维。更新视频监控、无人机、物联感知等相关传感设备的布设和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广,提升智慧管理和运维水平。推动超声波检测仪、应力波检测仪、红外热像仪等无损检测设备更新完善,提高历史建筑的安全监测和管理水平。
★2023年11月文旅部印发《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
1.加强国内旅游宣传推广
(1)创新旅游理念宣传。积极宣传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学习方式和成长方式。创新举办“5·19中国旅游日”活动,将其打造成为广大游客和旅游从业者的节日。推出一批优秀旅游公益广告和书籍、影视、动漫赋能旅游特色案例。
(2)加强旅游形象推广。围绕“旅游中国 美好生活”国内旅游宣传主题,实施“跟着季节游中国”“城市巡游记”“我的家乡有宝藏”等专项推广,开展“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中华文化主题旅游推广。统筹跨省区域旅游宣传推广,鼓励支持区域性旅游宣传推广联盟和相关省市共建机制、共拓市场、共推产品、共享成果。
2.丰富优质旅游供给
(1)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创新旅游产品体系,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推出更多满足市场需要、富有特色的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开发体验性、互动性强的旅游项目,着力推动研学、银发、冰雪、海洋、邮轮、探险、观星、避暑避寒、城市漫步等旅游新产品。发展绿色旅游,推动出台推进绿色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智慧旅游发展,培育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新场景。推动科技赋能旅游,进一步推进新技术在旅游场景广泛应用,更好发挥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作用,提升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
(2)打造优质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实施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指导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推动提升乡村旅游运营水平。推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村旅游集聚区、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
(3)促进旅游新业态有序发展。推进“旅游+”和“+旅游”,促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交通、商业、工业、航天等领域深度融合。建设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新型旅游消费目的地。拓展旅游演艺发展空间,发展特色旅游演艺项目,推动旅游演艺提质升级。培育文体旅、文商旅等融合发展的新型业态,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寻味美食去旅行”品牌项目。推进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区建设。推动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
(4)推动旅游业区域协调发展。紧密围绕区域重大战略以及重点城市群等,进一步推动各类文化旅游带(走廊)等建设。推进东中西部跨区域旅游协作,探索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的合作路径。
3.改善旅游消费体验
(1)优化旅游消费服务。推动优化景区预约管理制度,准确核定景区最大承载量,进一步提升便利化程度。优化消费场所空间布局,完善商业配套。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切实提升游客消费体验。
(2)推进平台载体建设。加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及试点城市建设,推动示范城市提质扩容,强化动态考核,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示范及试点城市加强消费联动及产业协作。推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规范创新发展,开展24小时生活圈建设试点,提升夜间消费品质。
(3)实施消费促进计划。开展“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鼓励各地与中国银联、合作银行、平台企业等加强合作,实施消费满减、票价优惠、积分兑换等惠民措施。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惠企乐民活动,组织各地结合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因地制宜推出消费惠民措施,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活动。
(4)加强标准制定实施。完善旅游标准体系,以促进旅游产品升级和服务品质提升为导向,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提高标准实施应用水平和效果。推动实施旅游民宿国家标准,制定民宿管家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开展《导游服务规范》等旅游业国家标准宣贯工作。
(5)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培育行业文明旅游工作标杆,发挥引领作用。开展系列宣传实践活动,征集发布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典型案例,发布文明旅游出游提示,营造文明旅游环境。
4.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地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中心(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2)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线下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布局,加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资源整合。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大力推动博物馆等文博场馆数字化发展,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5.支持经营主体转型升级
(1)推动旅行社转型发展。引导旅行社结合行业发展和自身发展定位加快理念、技术、产品、服务和模式创新,因地制宜推进旅行社数字化转型、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推动旅行社加快跨界融合和线上线下融合,积极融入地方和有关领域数字化生态。
(2)引导在线旅游企业规范发展。指导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发挥整合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国内旅游要素资源的积极作用,助力各类旅游经营者共享发展红利。加强内容安全审核,开展市场巡查。
(3)推动旅游住宿业转型升级。加强对星级饭店评定工作的深度指导,优化星级饭店评定规程。引导星级饭店创新经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打造旅游饭店知名民族品牌。推动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培养一批优秀旅游民宿主人和管家,培育和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推动旅游民宿持续规范发展。
(4)培育骨干企业和创新企业。实施旅游企业培育计划,聚焦重点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分层次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创新企业,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
6.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深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改革。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总结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
(2)支持旅行社、星级饭店拓展经营范围。依法支持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将星级饭店统一纳入**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破除国有企业、金融系统在星级饭店(特别是高星级饭店)采购服务项目的政策阻碍。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举办会议、培训、活动优先安排在星级饭店。
(3)推动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优化完善盘活方式,根据项目情况分类采取盘活措施,用好各类财政、金融、投资政策,支持旅游企业盘活存量旅游项目与存量旅游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