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组织人事有关规定和龙岩市委办《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到长汀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长汀县纪委监委机关 [含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科员(主要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一线岗位工作,建议男性报名),不超过6名(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具体选调人数)。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福建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有志于反腐倡廉事业;严分公私美丑,明辨善恶是非;稳重正直,敢于担当;自奉约,自律严,品行口碑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职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以及达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公安学类、会计与审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优先。
4.身体健康,身心素质过硬,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效能告诫、组织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本人经商办企业,或配偶、父母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除外);(3)家庭债务负担明显超出偿还能力的;(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5)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的(为他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除外);(6)社会交往复杂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7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长汀县兆征路19号长汀县纪委监委组织和宣传部,联系人:钟小辉,联系电话:0597-6835068 ,13959056895。
1.报名。采取现场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供:(1)《长汀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电子版请发至ctjwxjs@163.com邮箱)、近期免冠1寸白底正面证件照2张;(2)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3)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组织考试和考察
1.笔试(4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试题将委托第三方考试专业机构进行命题,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成绩将在长汀县纪委监委网站及“廉正长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60分)。面试原则上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推荐报名的证明材料《同意推荐报考登记表》。面试前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考察。考察人数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长汀县纪委监委成立公开选调公务员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的同时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工作,如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岗位有关要求,则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体检。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经中共长汀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名单将在长汀县纪委监委网站、“廉正长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相关要求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所需表格可登录长汀县纪委监委网站(http://ctxjw.gov.cn/)下载。
2.选调人员须在长汀县服务满五年。
3.邮寄报名以寄送邮戳日为准。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长汀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长汀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长汀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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