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0〕124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我市2016年市直行政机关统一考试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职位
此次市直行政机关统一考试遴选公务员41名。其中,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人,南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5人,南阳市畜牧局3人,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8人(职位详情见附件一)。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1.南阳市所属机关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南阳市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省机关驻宛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公开遴选凡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下载表格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下载打印“2016年南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一式3份)。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5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南阳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楼西头会议室(范蠡东路1666号)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3、用人单位负责审查报考者资格。
根据省财政、物价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16年南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二),按要求填写一式3份;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4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
(4)《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
(5)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遴选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9:00-11:30,报考者于5月18日-19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根据职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逾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评价,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书面报市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拟遴选人员到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遴选(从公告发出之日算起)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八、纪律与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遴选活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遴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遴选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遴选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本次遴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遴选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遴选资格,工作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
报考者在遴选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遴选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遴选咨询电话:0377-63137511
南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