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缺编情况,经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同意,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数量
本次计划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13名文秘工作人员。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在周口市域内工作,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 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或在有关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7日至2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
3.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须提前到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领取或登陆周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kou.gov.cn/),下载《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证明原件和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两份及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同时提交填好的《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本次遴选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对考试录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功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把握全局能力和驾驭综合文字材料的水平。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发放准考证时一并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名单在周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时间、地点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一并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考察
按照考试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人数1: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笔试测试中写作部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测试中写作部分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考察的人员。考察时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综合能力、文字水平,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等情况。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所任职务以报名时职务为准,职务发生变化的不予录用。
四、其他事项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遴选工作的具体领导、组织和实施。
报名人员应当诚信参考,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给所在单位。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领导小组将及时把选调职位、报考范围及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0394—8273617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