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研究同意,中共卫东区委党校拟面向卫东区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
拟选调工作人员4人。
三、选调条件
(一)本次选调对象为卫东区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近两年在原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人事档案资料齐全、信息准确,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面试、考察、调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中共卫东区委党校办公楼三楼308室(东环路与鹰城大道交叉口北300米)。
2、报名时间:公告下发之日起一周内(遇周六周日顺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3、报名需携带材料:填写并盖章的《卫东区委党校选调工作人员推荐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人员(中共党员或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者,中共党员或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根据拟选调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四)调动
对拟调动人员,经区委编委会议研究,履行调动手续。
五、工作纪律
1、本次选调工作在区委领导下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375-3667399
2、本公告由中共卫东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75-7398893 13837582406
中共卫东区委党校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