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察委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实际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名年轻干部。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11名,带编制调入,编制分别列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二)县纪委宣教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
二、遴选范围
县直单位在职行政编制或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及教育系统、卫生系统非局机关人员除外)。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事认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二)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科员级及以下人员;
(三)中共正式党员;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必须是行政编制或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报考县纪委宣教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是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六)同时符合县委巡察办、县纪委宣教中心工作人员遴选条件的,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七)行政编制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编制人员需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八)身体健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现职工作人员同时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单位党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公开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遴选办”)报名,并提交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和有关资料。
(二)资格初审。县遴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因资格审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纪检监察知识和时事政治知识有一定占比。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按拟遴选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能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报告者,即确定为考察人选。因体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公示结束后,拟调人员进入县委巡察办、县纪委宣教中心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八)调动。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带编制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及笔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3日;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11月23日下午3:00-5:30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
(二)具体要求。报考人员登陆县遴选办邮箱(邮箱:jcwgklx@126.com密码:gbk6221963),下载《夏邑县公开遴选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或《夏邑县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察委宣教中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携带报名推荐表两份、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认证报告)及复印件两份、同版1寸彩色照片4张到县遴选办报名。对符合报考条件又自愿报名者,各机关单位不得设置人为障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其报考。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电话:0370—6221963。
夏邑县公开遴选县委巡察办
县纪委宣教中心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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