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河南健康码(支付宝搜索“豫事办”→“推荐服务”→“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2、请考生务必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提前了解洛阳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合理安排来(返)洛行程,并按要求落实来(返)洛报备(可通过“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社区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和相关防控措施。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笔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需扫描考点场所码并核验以下信息:
①本人河南健康/场所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现场查验,不得使用截图)。
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健康/场所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场所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的考生,须提供第1场开考时间前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需超过24小时)。
③《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考生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进考点时核验,进考场后交监考人员。
④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4、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①健康/场所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码的。
②不能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但不能提供第1场开考时间前72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虽能提供第1场开考时间前72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不足24小时的。
③不能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的。
④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
⑤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
⑥考前21天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⑦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⑧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⑨考前21天内有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
⑩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得参考的。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应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9、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注意事项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情况和洛阳人才工作网(www.lyrc.gov.cn)相关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洛阳市公务员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