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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北辰好文天天读(汪教授)

2022-03-09| 来源:北辰遴选

工作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3月8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摘要如下: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1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党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正式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彰显了党领导14亿中国人民凝聚起来的磅礴力量,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激励我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021年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也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大制度成果,系统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宪法相关法,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和光荣使命。贯彻实施宪法需要宪法相关法不断完善和发展。制定监察官法,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办法,启动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起草并两次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以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基础,健全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更好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这两个附件的修订,全面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新选举制度使爱国者治港稳稳落地,从政治上、制度上根本性地推动香港形成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真正落实“一国两制”的良政善治,迎来了支持和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全新局面。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审计法等法律修改过程中进行合宪性审查研究。主动审查行政法规16件、监察法规1件、地方性法规1467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7件、经济特区法规40件、司法解释251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42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17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审查研究有关部门移送的141件审查工作建议;集中清理长江保护、行政处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3个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重点地开展专项审查,共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法规和司法解释1069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题,举行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快立法修法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

  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种子法,起草并初次审议畜牧法修订草案,健全乡村振兴的制度措施和体制机制,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突出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推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初次审议反垄断法修正草案,起草并两次审议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支持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起草并初次审议公司法修订草案。制定印花税法,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制定了法律。两次审议并通过审计法修正草案,依法构建审计监督体系。配合“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广告法、草原法、民用航空法、海关法、食品安全法。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等4个决定,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构建国家安全领域法律制度体系。制定数据安全法,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起草并审议通过陆地国界法,依法规范陆地国界的划定、勘定、防卫、管理和建设等活动。制定反外国制裁法,健全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的法律制度。根据这部法律,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损害我国国家、组织和个人利益的行为,我国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制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修订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作出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等决定,以法律制度保障强军目标的实现。

  加快生态文明领域的立法,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划定法治红线。制定湿地保护法,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法,维护人民生活环境和谐安宁。黄河保护法草案已进行初次审议。拟订黑土地保护法草案并进行初次审议。

  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补齐民生保障法律短板。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制定医师法,初次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修改教育法,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两次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推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草并初次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起草并初次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在预防性保障、侵害处置、救济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法律援助法等。

  完善刑事司法法律制度,确认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依法开展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修改民事诉讼法,确认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果。作出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推动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一年来,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2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0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9件,决定批准双边条约和加入国际公约6件,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

  三、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听取审议31个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2次专题询问,开展7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是开展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围绕常委会确定的监督项目,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了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作的贯彻落实。在经济领域,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定期分析经济形势。听取审议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在生态环保领域,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保工作、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等报告。在社会事业领域,听取审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举措、支持科技创新、“过紧日子”等要求,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报告,审查批准中央决算,扩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听取审议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2.8万亿元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下达和使用情况。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政府有关部门查处解决违规返还税收收入、侵占挪用生态环保资金等问题,保障财税政策落实见效。

  开展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是本届以来党中央赋予人大的新职责新要求。听取审议关于财政交通运输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连续4年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定关于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首次听取审议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实现了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这些监督,起到了防止国有自然资源遭受损害、国有资产遭到流失的作用。国务院审计部门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修订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逐条对照法律条文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企业破产法、中医药法、畜牧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证法、消防法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

  加强监察、司法工作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等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行使权利、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473件议案,已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全部审议完毕,其中90件议案涉及的30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176件议案涉及的68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8993件建议,统一交由194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全部办理完毕;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265件建议,交由98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逐一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

  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邀请150余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列席代表座谈会。200多人次代表应邀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等工作。300多人次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

  积极做好代表活动的保障工作。共有1600余人次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百余篇调研报告。

  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建成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6期专题学习班,共有5824人次代表参加学习。代表在履职活动中,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展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提出的议案、建议装着满满的民意,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选举法,常委会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做好选举相关工作。目前,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已基本完成,全国10亿多选民直接选举产生20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五、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目标任务,推进人大对外工作

  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拓展人大对外工作方式,共举行双边视频活动127场,线上出席国际会议75场,进行通话交流21场,开展线下外事活动35场,外交信函往来近800件。

  落实国家元首外交共识,积极开展高层交往,深化立法机构双边交流。举行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助推新时代中俄关系高水平发展。同63个国家议会进行线上线下交流,通过132个友好小组平台与各国议会互致信函,争取在有关重大问题上支持我立场,增进政治互信,促进务实合作。就涉疆、涉藏、涉港、涉台、涉海、涉疫和人权等问题阐明中方严正立场,坚决同各种围堵、打压、捣乱、颠覆活动进行斗争,同企图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企图迟滞甚至阻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一切势力斗争到底。

  积极参与议会多边活动,推动形成更多体现中国特色、中国方案的多边成果。推动以人民为中心、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共建“一带一路”、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团结抗疫、可持续发展等中方重大理念倡议写入会议成果文件,坚定维护我国家利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

  加强对外宣介工作。利用双边多边外交舞台,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交流治国理政经验,介绍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通过常委会发言人、外事委发言人、法工委发言人等机制正声辟谣,阐释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斗争。

  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坚持人大常委会基本定位,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政治坚定、尊崇法治、发扬民主、服务人民、运行高效,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政治领导作用,召开17次常委会党组会议,举办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立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增加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和法规审查建议受理平台链接。34件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08221人次提出的475245条意见。

  健全常委会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程序和机制。制定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健全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开通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全面推进全国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支持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充分发挥作用。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动中央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认真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牵头,组织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专题调研,形成了60多篇研究成果。举行第27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创新人大宣传工作方式方法,讲好中国故事、人民当家作主的故事。

  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最大的启示,归结到一点,就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方向发展,确保人大工作沿着党中央确定的道路前进。

  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在工作中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成果转化运用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过程中与代表的沟通交流还不够深入。常委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改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立法、监督、代表、对外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运用体现到人大工作和建设之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逐项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的落实。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二、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改立法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国务院组织法、行政复议法。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拓宽宪法监督渠道,健全合宪性审查制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总结现行宪法实施40年来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阐释好中国宪法理论。

  三、增强立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预安排审议40件法律案。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能源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修改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反垄断法、铁路法、矿产资源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推进民生、社会、环保领域立法,制定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民事强制执行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修改体育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慈善法、科学技术普及法、文物保护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粮食安全保障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等工作。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继续开展法典编纂工作。

  四、认真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预安排32个监督项目。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关于计划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数字经济发展、金融工作等情况的报告,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审议关于中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财政社保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的报告。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关于就业工作、儿童健康促进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老龄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检查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关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情况的报告,围绕监察机关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扎实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确保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统筹承办单位高质量、高效率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

  六、认真做好人大对外工作

  以推动落实习近平主席重大外交行动成果为首要任务,加强与外国议会和国际及地区议会组织的交流,巩固和深化多层次、多渠道对外交往。促进对外工作与外宣工作深度融合。丰富和完善涉外法律斗争的内容和形式。

  七、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机关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 人民日报 》( 2022年03月09日   第 02 版)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8日上午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602件,审结28720件,制定司法解释2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1个,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执结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6万件,判处罪犯171.5万人。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持续处于低位,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稳步下降,我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对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李亨利依法定罪判刑。审结网络传销、网络赌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犯罪案件9.2万件,维护互联网安全。严惩危害生物安全犯罪,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审结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9万件。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惩治涉枪涉爆犯罪意见,审结相关案件9984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6万件,严厉打击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审结袭警犯罪案件4586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和正常医疗秩序,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良好诊疗环境。

  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审结涉疫犯罪案件9653件。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违规接诊发热患者、伪造售卖核酸报告、“带疫偷渡”等犯罪严惩不贷。会同海关总署等发布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意见,严惩走私冻品犯罪,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加快案件清结,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09件18360人。推进黑财清底,执行到位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05.7亿元。推进专项整治,发出相关司法建议3816份。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3万件2.7万人,秦光荣、王富玉等14名原中管干部受到审判。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追缴行贿非法获利,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加大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实际追缴到位596.6亿元。境外不是法外,首次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程三昌案,裁定没收外逃人员徐进、张正欣境内外巨额违法所得。

  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出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会同农业农村部等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破坏种质资源等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审结乱占耕地案件7251件,涉及耕地312万亩,依法惩治农村侵占耕地犯罪,保护耕地红线。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严惩污染、盗采黑土犯罪。

  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认真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严惩窃取倒卖身份证、通讯录、快递单、微信账号、患者信息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98件,同比上升60.2%。依法从严惩治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严惩利用恶意程序、钓鱼欺诈等形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审理“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惩治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

  守好民生安全底线。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2031件,维护群众生产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002件。严惩医保骗保犯罪,依法对幕后组织者和职业骗保人加重惩罚,守好百姓“看病钱”、“救命钱”。审结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犯罪案件296件。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4.8万件,维护群众出行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7.9万件14.9万人,对“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90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宣告5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死刑案件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的重要作用。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2215件。出台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司法救助4万人,发放救助金9.2亿元。

  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74.6万件、行政案件29.8万件。

  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审结涉疫民商事案件14.2万件。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着力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侵害中小微企业权益问题。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审理涉国资国企案件,助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服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30件39人。依法破除对民营企业在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的门槛,清理涉民营企业积案。审结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2.1万件,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4.1万件,保护创新、激励创造。明确职务发明权属争议的判断标准,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对科研人员已尽勤勉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的,合理界定法律责任,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在895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惩罚性赔偿。依法适用行为保全制度,以先行判决和临时禁令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损害扩大,不让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支持向滥诉者索赔合理开支,对恶意诉讼阻碍创新行为说“不”。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审理“茶颜悦色”奶茶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裁。明确“青花椒”等“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对相关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审结破产案件1.3万件,涉及债权2.3万亿元。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同时坚决防止借破产之名逃废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促进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让745家困境企业再获新生,35万名员工稳住就业。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1.3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5.3万件。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北京金融法院与金融监管机构共建金融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提出保障“北交所”25条举措,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上海金融法院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旗帜鲜明保护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存。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福建法院在世界遗产地、历史文化街区等设立巡回法庭。贵州法院发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5万件。制定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出台贯彻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守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通过《昆明宣言》,促进凝聚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国际共识。

  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出台服务北京“两区”建设意见,北京、天津、河北法院聚焦雄安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涉冬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涉京张高铁项目等纠纷,助力办好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2.1万件、海事案件1.4万件。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海南法院审理外籍渔民在我国南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广西法院高效处理“艾丽肯”号外籍货船诉前保全案,外方当事人主动将约定的外国仲裁变更为我国法院管辖。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库收录涉疫情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指导意见,收录我国司法案例已达36件。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破坏军事设施、泄露军事秘密、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466件。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推进设立“老兵调解室”,积极开辟退役军人诉讼绿色通道。推广河南法院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军事法院发挥涉军维权服务平台作用,维护官兵权益。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让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制裁,让戍边英雄的丰碑永远高高耸立。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切实实施民法典。民法典颁布实施,让民事权利保护进入法典时代。适用民法典审理一系列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第一案”。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保障民生工程顺利进行,促进邻里团结和睦。审理好意同乘减轻责任案,鼓励互帮互助,增进社会互信。审理多起居住权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居住需要,驳回“强行啃老”等无理居住权请求。及时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为保护生命健康、名誉荣誉、个人隐私等提供预防和救济。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理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坚决维护共和国功勋的尊严。审理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判决善意助人不担责。审理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被索赔案,驳回无理赔偿请求。审理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判决追赶者无责。审理高铁霸铺案,判决曝光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无需担责。对长期霸占已售房屋、耍横抗拒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决不让“赖而不决”大行其道。通过一系列司法判决,鼓励崇尚英模、邻里相助、助人为乐、志愿服务、舆论监督,决不向耍横霸道者让步,决不迁就纵容恶习陋俗,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154万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处理新就业形态纠纷司法政策,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权益保障。会同中国残联发布保护残疾人典型案例,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对直播带货、外卖餐饮作出规范,让网上购物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依法遏制利用“法拍房”、“借名买房”规避限购,绝不允许通过不当手段影响楼市调控、损害百姓居住权益。

  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3.1万件。坚决反对家庭暴力,依法严惩施暴者,会同全国妇联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见效,发出保护令3356份,全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加强对老年人的司法保护,在判决中落实看望老人的规定。对不赡养九旬母亲的4个儿子依法判令承担赡养责任并予以训诫。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和6个巡回审判点,全国法院设立2181个少年法庭。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对虐待儿童的剥夺监护权,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审理文身店给未成年人文身、短视频侵犯儿童个人信息等案件,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各地法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8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8933件,审结涉侨案件4220件。加强与港澳规则衔接,为港澳同胞在内地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保障。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事判决、试点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与澳门签署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安排。会同中央台办建立在线诉调对接,84名台胞担任调解员,发布维护台胞权益典型案例。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持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49.3万件,执结86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4万亿元。网络查控案件1971万件,网络拍卖成交4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6%和7.4%。开展执行款物集中清理、高效为民执行、涉民营企业积案攻坚等专项行动。执行到位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涉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案款898.4亿元。

  用心化解涉诉信访。建立覆盖四级法院的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直通车”,有访必录、有信必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通过领导干部接访、律师代理申诉、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信访积案3739件,帮助群众解开“法结”、“心结”。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较2019年分别下降2.3%和61.6%。2015年以来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年均下降5.5%和35%。

  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矛盾的具体表现。化解这些矛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向往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民法院不仅要定分止争,还要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多种解决方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包括调解、仲裁、审判。群众需要什么方式就提供什么方式,真正做到方便快捷、诉非对接、线上线下联动。经过三年多不懈努力,集约集成、在线融合、普惠均等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菜单式”服务提供多样化选择,让群众解纷变得及时便捷。与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银保监会、中小企业协会等11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调解机制,6.3万个调解组织和26万名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丰富了群众选择适合渠道解决纠纷的“菜单库”。覆盖城乡的跨域立案网点超过1.3万个,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4万件,90%的申请做到30分钟内响应,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让“正义提速”,显著降低群众和企业解纷成本。全国法院2021年在线调解纠纷突破1000万件,平均每分钟51件成功化解在诉前,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7天,比诉讼时间少39天。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速裁工作室,速裁快审案件871.5万件,平均审理周期32天,较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43%。设立330个邮政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在主要城市基本实现法律文书“次日达”。24小时服务,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零时差”。739个法院推出24小时诉讼服务。12368热线发挥诉讼“总客服”作用,“一号通办”实质性办理诉讼事务,日均接听群众来电2.1万件次,帮助解决诉求765.1万件,群众满意度达96%。送法下乡“零距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8429个人民法庭入驻,43033个基层治理单位对接。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2021年,全国法官人均办案23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8.7%,二审后达到98%,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同比减少16.3%。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作用,推行类案检索、量刑规范化,运用司法大数据辅助办案,加强对各高级法院审判业务文件审查,规范法官裁量权。

  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庭审程序公正保障裁判实体公正。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和建设,更好实现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面对疫情,智慧法院大显身手,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在线开庭127.5万场。司法区块链上链存证17.1亿条,电子证据、电子送达存验证防篡改效果明显。形成经济社会运行大数据报告220份,“数助决策”服务社会治理。知识服务平台涵盖类案推送、信用评价、庭审巡查等业务场景,为全国法院提供智能服务1.4亿次。

  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运用先发优势,推动技术创新、规则确立、网络治理向前迈进。浙江法院推进“全域数字法院”,福建法院融入“数字福建”,重庆法院探索“全渝数智法院”,司法紧跟数字时代步伐。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积极提供辅助引导或线下服务,帮助跨越“数字鸿沟”。

  五、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落实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专题调研报告意见,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自觉进行民主协商,接受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共商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办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把456件代表建议、399件日常建议和153件政协提案饱含的民声民意,积极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让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6960名各级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律师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受邀见证。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1.3亿份,网上观看庭审直播超过456亿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热点。

  保障人民参与司法。通过组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听取代表委员特别是企业界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意见,了解疫情下“企业想要什么”、“司法能做什么”,有针对性地出台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邀请代表列席审委会发表意见,共同研究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扩大参审范围,落实随机抽取。全国共有33.2万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7.3万件,其中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6670件,充分发挥人民参与司法的重要作用。

  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刑事和民事诉讼制度,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就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等重大改革及设立专门法院作出决定,有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代表委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参与法院化解矛盾纠纷。

  六、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轮训干警80万人次,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进机关青年干部“第一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党史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真正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完善法官入额、遴选、考核、退额等制度,择优选能。开展全国基层法官大轮训。加强知识产权、涉外等专业化审判人才建设。完善法官法新旧衔接政策,支持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培养双语法官2373人。全国四级法院院长、班子成员分别到6028个乡镇人民法庭驻庭调研,扑下身子,沉下心来,与法庭干警同吃同住同工作,拜群众为师,面对面听民声,心贴心解民忧。

  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清除沉疴积弊,全国法院59万名干警接受革命性锻造。坚持问题导向,不护短、不遮丑、不讳疾忌医,一体推进顽疾整治和建章立制。坚决整治年底不立案,严禁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调代立、增设门槛,全国法院去年12月收案同比增长104.2%。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1334.5万件,对有问题或瑕疵的5.9万件督促逐一整改,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出台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决不允许“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破坏公平正义。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各级法院全部突破“零报告”,11.2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12.8万条,有干预就报告、有过问就上报形成习惯。出台近亲属禁业清单、规范离任人员从业等规定,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学习英模、弘扬正气,全国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好法官好干部,694个集体、596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滕启刚等24名法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用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法治事业的无限热爱。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周春梅法官用生命捍卫司法公正的崇高精神,努力践行“一心为民、知恩报党”,“做人清清白白,裁判坦坦荡荡”,“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正义不低头”。

  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司法能力不足。二是司法改革还存在不到位问题,系统集成不够,司法管理存在短板,综合配套举措落实存在差距。三是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既有存量、还有增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四是专业化人才尤其是涉外法治人才短缺问题比较突出。

  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推进“两个维护”教育常态化。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实到法院一切工作中。

  二是维护安全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严惩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惩治贪污受贿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惩治力度。严惩网络犯罪和跨国跨境犯罪。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三是服务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六稳”、“六保”,服务和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紧盯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20条司法措施落实落地。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裁判规则。依法规范数字经济发展,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保障民生权益。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严惩性侵、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强化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司法保障。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配合推进强制执行法立法。强化涉军维权工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法院建设支持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服务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五是巩固改革成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入推进统一法律适用工作。深化巡回法庭制度改革。认真实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深化智慧法院建设。

  六是锻造法院铁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法官培养和遴选机制。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决不让已经整治的顽瘴痼疾反弹回潮。教育整顿有期限,队伍建设无穷期。一刻不放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勇于自我革命,坚持抓常抓长、抓早抓小,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露头就打。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铁军。

《 人民日报 》( 2022年03月09日   第 08 版)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8日上午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党中央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更重政治责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经受革命性锻造,更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63.7万件,同比上升20.9%。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19件,制发指导性案例8批37件、典型案例76批563件。

  一、服务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服务“十四五”良好开局。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8445人,提起公诉1748962人,同比分别上升12.7%和11.2%。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与2020年相比,起诉涉黑涉恶犯罪下降70.5%,杀人、抢劫、绑架犯罪下降6.6%,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下降20.9%,毒品犯罪下降18%。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拐”“团圆”行动,严惩拐卖人口犯罪,深挖历史积案。2000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从14458人降至1135人,年均下降11.4%;起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由155人增至328人。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将继续从严;同时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综合整治,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依法追诉、从严惩治。推进常态化依法战疫,深化运用疫情初期发布的10批55件涉疫典型案例,接续发布伪造疫苗接种证明犯罪等5批24件典型案例,维护良好防疫秩序,起诉涉疫犯罪4078人,同比下降63.7%。起诉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4135人,同比上升26.4%;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1.4万件。北京、河北检察机关围绕安全冬奥开展专项监督,法治助力精彩冰雪梦。

  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4万人,同比基本持平。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检察政策;涉企等单位犯罪不起诉率38%,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进一步抓实在辽宁、江苏、广东等10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与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司法、执法、行业监管联手,以严管体现厚爱。针对一些涉企案件长期“挂案”,该结不结、该撤不撤,2019年起会同公安部持续专项清理出9815件,对证据不足、促查无果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督促办结8707件,企业活力得以释放。商司法部在天津、重庆、四川等11个省区市试点,允许社区矫正对象临时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设立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联合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专项惩治证券违法犯罪,集中办理19起重大案件,指导起诉康得新案、康美药业案,助力依法监管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3万人,同比上升3.3%;会同公安部督办36起重大非法集资案。依法惩治涉虚拟货币、网贷平台等新型金融犯罪。协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典型案例,起诉洗钱犯罪1262人,同比上升78.5%。从严追诉洗钱犯罪,让上游“罪”与“赃”无处遁形。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0754人,已起诉16693人,同比分别上升5%和8.8%。与国家监委等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9083人、行贿犯罪2689人,同比分别上升21.5%和16.6%。对王富玉、王立科等23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对17名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河南检察机关对逃匿境外拒不归案的程三昌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倾力服务创新发展。跟进最高人民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北京、海南、陕西等20个省级检察院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强化综合保护。持续加大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起诉1.4万人,同比上升15.4%。发布指导性案例,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21人,是2020年的2.4倍。会同国家版权局等督办60起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44件,是2020年的4.1倍。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会同公安部等出台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28.2万人,同比上升98.5%。协同推进“断卡”行动,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12.9万人,是2020年的9.5倍;针对一些在校学生涉案,会同教育部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校园反诈,既防学生受害,也防受骗参与害人。继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自诉转公诉,接续发布公民人格权保护指导性案例,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犯罪,起诉3436人,同比上升51.3%。吴某从网上下载一女子与其外公的合影照片,编成“老夫少妻”恶搞发布,阅读量逾4.7亿人次。广东公安机关以公诉案件立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注重源头防范,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000余件。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落实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从严追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走私洋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成效显现,去年起诉4.9万人,8年来首次下降。促进源头治理,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8.8万件,同比上升4.7%;督促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草原43万亩,督促修复被污染土壤47.8万亩,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5.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2.7%、4.6倍和55.9%。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制定深化检察对口援助28项举措。制定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18项举措,深化长江经济带检察协同履职,携手保护母亲河。出台检察政策,建立协作机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以高标准检察履职,助力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西藏及周边6个省级检察院跨区域协作,共护雪域高原。京津冀检察机关以法治一体化服务协同发展,助推法治雄安建设。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凝聚工作合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川渝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案件管辖、鉴定资源共享等协作机制,力促双城经济圈建设。

  积极参与涉外法治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专班,加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办理涉外刑事案件5691件、刑事司法协助案件178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巩固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参加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等视频会议,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司法为民,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依法能动履职,依法保障人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司法解释,对制售注水肉以及伪劣保健品坑老等犯罪从严追诉、从重处罚。与农业农村部等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等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万人,同比上升29.8%。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3万件,同比上升10%。河北、山西、安徽、宁夏等地检察机关追诉制售假药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索销售金额三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持续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窨井安全隐患93万处。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19年全国两会上,我们承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三年来,收到的279万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超过90%。信访群众更盼的是案结事了。狠抓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基层检察院受理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办理;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对争议大、影响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全年听证10.5万件,是2020年的3.5倍,信访案件听证化解率76.5%。与2019年相比,去年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量分别下降4.7%、7.5%和8.9%;“家门口检察院”受到信任,县级检察院受理信访占比从24.5%升至29.8%,信访“倒三角”结构持续改善。

  检察综合保护让孩子们更好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合力,让“1+5>6=实”。针对监护人侵害行为,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758件,同比上升47.8%;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1.9万份。持续落实2018年针对校园安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促整改、追责459件。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9万人次、解聘2900名有前科劣迹人员。从严追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万人,同比上升5.7%。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万人,占结案未成年人总数29.7%;起诉较严重犯罪未成年人3.5万人,同比上升6%,依法惩治也是保护。未成年人文身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家长无奈,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文身。3.9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携手各方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制定实施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意见,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545人,同比上升43%。发布破坏军婚典型案例,推广云南军地检察机关开展军人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经验,依法维权、护好“军娃”。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针对影响飞行训练安全问题,开展军用机场净空专项监督。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325件,是2020年的2.2倍。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46件。网络博主恶意诋毁志愿军英烈、恣意侮辱卫国戍边烈士,海南、新疆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提起公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

  法治增进同胞亲情和福祉。加强与港澳司法机关交流合作。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保障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编写服务台胞台企检察手册,浙江、福建等地检察机关在台商投资区设立检察联络室,聘请台胞担任检察联络员,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推广江西等地经验,携手中国侨联为侨胞提供法律服务。

  能动司法暖基层。结合司法办案,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4.8万人6.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9.9%和47.2%。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4.4万件,同比上升80.9%。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谐家庭、平安医院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起诉恶意欠薪、家庭暴力犯罪大幅下降,起诉伤医扰医犯罪从2018年3202人降至2021年427人。携手中国残联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全面推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立案办理3272件,是2020年的6.2倍。从严惩治欺老骗老犯罪,上海检察机关建立专门办案组,给予老年人权益更有力司法保护。

  三、深化监督,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在制约监督中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81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3629件,同比分别上升30.8%和35.3%。会同公安部出台意见,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5万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6%和22.1%。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850件,同比基本持平;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4330件,采纳率67.9%,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万件次,同比大幅上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袭警罪从妨害公务罪中分立后,起诉袭警犯罪6530人。

  深化监狱、看守所执法监督。2018年巡回检察制度入法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组织对10所监狱巡回检察,6位大检察官率巡回检察组发现并督促整改狱内涉毒、涉赌等突出问题,推动查处职务犯罪。在山西、吉林、青海、宁夏等20个省区市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针对监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办理的1100万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纠正3万件,查处徇私舞弊“减假暂”犯罪242人。针对收押难、送监难问题,以专项活动督促依法收押收监4.4万人。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4.3万件,已执行4.4亿元。推广贵州经验,专项监督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情况,纠正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633人。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5319件,同比上升6.5%,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3530件,改变率88.1%,同比增加7.4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803件,采纳率96.9%,同比增加28.2个百分点。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9.9万件,同比大幅上升。北京、河北、福建等地检察机关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不精细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核减应移出人员。连续三年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初见成效,去年以抗诉或检察建议纠正“假官司”8816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1135人,同比分别下降12.6%和16.1%。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广西等11个省区市建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45件,同比上升34.6%,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87件,改变率71.9%,同比增加17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2件,采纳率55%,同比增加16.6个百分点。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8万件,同比大幅上升。聚焦土地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法院未及时受理、不规范执行及行政机关怠于申请强制执行等案件1.6万件,涉土地面积19万亩。守护土地资源,须从依法严格保护每一亩土地做起。为解决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的申诉问题,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制定工作指引、编发指导性案例,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措施,全年有效化解行政争议9100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435件。

  从严追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2253人,同比上升58.6%。陶革等人涉多起持枪杀人案,致2人死亡2人重伤。案发后,包括主犯在内的3人被轻处缓刑,2人被判有期徒刑却未予收监,逍遥法外20余年,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多起严重犯罪。辽宁检察机关对原判提出抗诉、新罪提起公诉,并对12名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立案查办。

  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尊重、支持律师履职,连续两年会商司法部、全国律协,四级检察院同步落实。从严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人员侵犯律师执业权利1770件,同比上升84.8%。全面试点律师互联网阅卷。与司法部等出台指导意见,规范检律交往、离任检察人员从事律师职业;中国检察官协会与全国律协倡议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职业共同体。

  四、诉源治理,以检察履职保障高水平安全

  司法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

  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等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至六号检察建议,省级检察院同步推进。针对快递安全问题,2021年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部门,促进形成监管合力。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及时开展专项行动,3个月破获寄递毒品案1709件。

  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少捕慎诉慎押,有利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全年不批捕38.5万人、不起诉34.8万人,比2018年分别上升28.3%和1.5倍;辅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促进形成共识,公安机关提出不同意见、提请复议复核下降37.4%,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下降11.2%。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6万人,诉前羁押率从2018年54.9%降至2021年42.7%。山东、浙江等地探索运用电子手环、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监管,取保候审无一人失联。

  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有利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实现社会内生稳定。检察机关积极主导该用尽用。制定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去年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7%;一审服判率96.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2个百分点,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

  让公益诉讼更实保护公益。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6.9万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万件、行政公益诉讼14.9万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50%、3.6倍和37.3%。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直接办理跨地域、影响性案件110件。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对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提起诉讼1.1万件,99.8%获裁判支持。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5554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英雄烈士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修改时,均写入公益诉讼检察条款。

  五、治检从严,以检察履职锻造检察铁军

  积极投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依法能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把政治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编写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履职系列教科书,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推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同堂培训19.2万人次,树立、更新共同司法理念。建设检察案例库,收录案例16.6万件,类案检索、参照办案。

  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融合推进教育整顿与检察系统内巡视,支持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执法,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2800名检察人员被依纪依法查处,是2020年的2倍,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02人。最高人民检察院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人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排查整改各类问题5.1万件,推动立行立改、抓源治本。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6.2万件,是2020年的2.4倍。

  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抓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履职保障等改革举措强基固本;认真落实法律赋权,公益诉讼检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践行;遵循司法规律,自我加压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调整、专设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实行捕诉一体,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制定修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严明检察官权力清单;变革检察理念,创制推出“案—件比”司法质效评价标准,两年来压减86.4万个空转程序、内生案件。巩固深化改革成果,重在检察责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改判纠正的246件刑事错案启动追责,“张玉环案”“张志超案”等错误关押十年以上的22件直接督办,从严追责问责511名检察人员,其中相关检察院班子成员134人,退休人员122人。

  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坚持以点带面、补短强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级检察院定点帮扶、靶向施策,梳理出的129个薄弱基层检察院,已有82个改变面貌、由弱变强。组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培训,西部地区检察机关通过人数同比上升22.5%。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上线,网上办案迭代升级;推广浙江经验,深化大数据运用,建设检察办案大数据平台。

  在人民监督下,人民检察努力做到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865人次;认真办好代表提出的252件书面建议;对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3802条意见建议改进工作;落实代表建议,推广山东经验,在16个省区市试点建立衔接机制,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共商未成年人保护;认真办好69件政协提案;连续4年走访民主党派中央,面对面征得的244条建议全部做实,省级检察院同步走访。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复查,公诉失当的依法追责;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313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检务公开更进一步,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1.7万人次。

  一年来,各级党委更加重视检察工作。省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均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作出批示,23个省级党委已出台实施意见,为检察履职提供了强有力领导和支持。

  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二是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仍有缺位、不足;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是突出短板,一些检察政策、工作部署未能落地;五是全面从严治检存在薄弱环节,蒙永山等案件教训深刻。

  2022年工作安排

  第一,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妥善办好涉疫案件,助推依法防控。从严追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更好服务数字经济和创新发展。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加强反垄断、反暴利、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护美丽河湖、绿水青山。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第二,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加强监检衔接,完善配合制约机制,更好服务反腐败斗争大局。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更加有效防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抓实对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持续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办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治理重复信访成果。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落实再落实。完善跨行政区划法律监督机制。

  第三,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严管厚爱促检察人员担当尽责。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大力培养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再确定一批薄弱基层检察院,压茬推进强基固本。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跟进打好健全完善的“补丁”。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 人民日报 》( 2022年03月09日   第 08 版)



代表声音

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

  推动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跃升,使在这座城市的人引以为豪、来过的人为之倾心、没来过的人充满向往

  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海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持续增强城市硬实力,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推动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跃升。

  我们所讲的城市软实力,其基本内涵就是利用价值观、文化、制度等软要素的感召引领,进而产生的一种无形的力量,这种力量突出表现为对内的凝聚力和对外的吸引力、内在的创造力和外在的竞争力。形象而简洁地说,就是要能够使在这座城市的人引以为豪、来过的人为之倾心、没来过的人充满向往。

  城市软实力看似无形,但又无所不在。城市软实力的形成需要长期积淀,必须久久为功。立足上海实际,着眼全球竞争,在城市软实力建设中,我们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城市软实力的精神内核;着力提升文化建设品位,塑造城市软实力的神韵魅力;着力构建现代治理体系,展现城市软实力的善治效能;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焕发城市软实力的发展活力;打造最佳人居环境,彰显城市软实力的生活体验;着力增强全球叙事能力,扩大城市软实力的国际影响。通过不懈努力,我们要在上海这座城市,形成既讲规则秩序、又显蓬勃活力,既有国际风范、又有东方神韵,既能各美其美、又能美美与共,既可触摸历史、又能拥抱未来,既崇尚人人奋斗出彩、又体现处处守望相助,那样一种干事创业热土、幸福生活乐园的生动图景,更好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

  城市精神品格,是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标识。我们将大力弘扬“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上海城市精神,厚植“开放、创新、包容”的上海城市品格,推动人人起而行之,更好塑造新时代上海市民的新形象,做到在风雨来袭时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在承平顺境时毫不懈怠、奋发进取,在日常岗位上精益求精、追求极致,在平时生活中友爱友善、和睦和谐,形成人人都是软实力、人人展示软实力的生动局面。

  本报记者 刘士安 李泓冰整理 ;李强代表(上海市委书记)


  

  落实“三个定位”的重要要求

  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构成云南发展的总遵循、总指引。我们要牢记嘱托,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落实“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的重要要求,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云南是后发展和欠发达地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仍是云南最大的任务。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大抓产业强省建设、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向深化改革要红利、向扩大开放要活力、向科技创新要动力,千方百计把经济发展搞上去。

  落实“三个定位”的重要要求,致力于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行动,全面推进374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湖一策”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筹备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大通道大物流建设,深入实施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三年行动计划,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综合交通、能源、数字、通信、物流枢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地区合作全面加强。

  落实“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要求,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建设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全省政治生态山清水秀、风清气正。大力推进作风建设、效能革命,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让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成为全省党员干部的鲜明特质。

  本报记者 张 帆整理 ;王宁代表(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干部做表率 带头抓落实

  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确立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明确了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为我们做好西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西藏围绕贯彻落实“四件大事”,结合区情实际,提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努力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在推动西藏各项事业发展中当好排头兵,带头抓落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带头做“两个维护”的表率。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落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带头做勤政为民的表率。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把群众身边的小事作为党委、政府的大事来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带头做勇于担当的表率。强化责任意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努力做到决策科学民主、执行坚决有力、办事合法高效,带领干部队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事往一处做。

  带头做清正廉洁的表率。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切实做到清正廉洁。

  带头做管党治党的表率。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始终如一狠抓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为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政治保障。

  本报记者 申 琳整理 ;

  王君正代表(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



议论文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从基层检察官“送民法典进企业”,到“车载便民法庭”开进村镇;从确保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到平安中国建设深入人心、扫黑除恶常态化……代表委员们认为,过去一年,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有力保障了“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法治为民,重在守民心。人民网开展的第二十一次全国两会调查中,“依法治国”位列十大热词之首。民之所盼,政之所向。通过全国两会凝聚共识,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夯实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筑牢的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心。

  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正在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切身感受到法治为民的力量与温度。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要使“中国之治”成色更足、优势更加彰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周人杰;《 人民日报 》( 2022年03月09日   第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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