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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北辰好文天天读(汪教授)

2023-01-18| 来源:北辰遴选

议论文


夯实组织基础,提供坚强保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关键在党。党的领导不是抽象的,而是全面的、系统的、具体的

当前,无论是推动党的“三农”政策落地生根,还是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都迫切需要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新蓝图鼓舞人心,新征程催人奋进。天津市将“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纳入未来五年“十项行动”,明确时间表、施工图;广东省探索建立现代农业市场体系,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全国工商联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以乡村产业振兴为主攻方向,倾斜支持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地区各部门锚定目标、铆足干劲,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奋力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关键在党。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强保证。”这一重要要求,指明了建设农业强国的根本原则、制度保障、实现路径,为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局面提供了科学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当前,农业农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前景,但面临的难题和挑战还很多。越是目标远大、任务艰巨,越要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政治优势,确保农业强国建设朝着正确方向稳步推进。

党的领导不是抽象的,而是全面的、系统的、具体的。回首这十年,从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到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中西部22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到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随着顶层设计日趋完善、制度建设纲举目张,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不久前印发的《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强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方此之际,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完善考核督查机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人才是“金钥匙”。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对干部的能力水平和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应加大对涉农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三农”工作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领导农业强国建设能力的“三农”干部队伍。另一方面,应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沉得下、留得住、能管用的乡村人才队伍。近年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启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展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一大批发展引路人、产业带头人、政策明白人在广袤田畴大显身手。实践证明,下大力气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就能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办好农村的事情,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当前,无论是推动党的“三农”政策落地生根,还是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都迫切需要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重庆市巴南区开展“一村一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行动,做到动态管理、逐个销号;福建省下党乡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带头提高能力素质、带头领办产业项目、带头联户帮扶共富”活动,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把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就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面向未来,我们既要抓住健全乡村组织体系这个“牛鼻子”,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也要持续为基层干部减负,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为农民办实事,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在“三农这十年——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展”上,一组组数据、一张张图片、一段段视频、一件件实物,生动展示了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走过的极不平凡历程、取得的极不寻常成就。新时代新征程,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在党的领导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合力,我们一定能够谱写农业强国建设新篇章、铸就事业发展新辉煌。

本报评论部;《 人民日报 》( 2023年01月18日   第 05 版)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

生产车间开足马力,快递物流运行通畅,建设工地抢抓进度,消费市场持续回暖……随着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有序推进落实,各地复工复产步伐持续加快,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这既有力支撑着我国经济回稳向上,也进一步维护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稳中求进,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找准合适的平衡点,是这三年来我国应对疫情大考的实践经验。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既抓精准疫情防控,又抓经济社会发展,因时因势不断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走出了一条精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之道,取得重大积极成果,不仅最大限度稳住了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也为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过去三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4.5%左右,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21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突破6万亿美元,创历史新高;2022年1至11月份,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8.6%。可以说,我国抗疫和发展的成绩有目共睹,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也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稳步增长。要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资源要素条件可支撑。同时,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叠加发力,将积极促进经济恢复发展。工信部针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等制定了精细化举措,鼓励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发挥好对产业链主体支撑和融通带动作用;山西提出七方面29条措施,聚焦强化复工复产情况调度、畅通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加快下达财政资金;甘肃严格落实优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梳理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随着政策举措实施见效,各地按下经济恢复“快进键”,保持了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经济快速反弹的动能正在积蓄、释放。一家外媒敏锐指出,“优化调整防疫措施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正开始焕发生机”。

我国拥有世界最完整的产业体系,制造业规模占全球30%,是全球制造业的重要枢纽。我国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利于提升自身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也将为世界经济注入稳定性和确定性。“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将来自中国”“我们看到了强劲的增长前景”“中国经济前景关系世界繁荣”……从日渐升腾的烟火气里,国际媒体捕捉到中国经济向上向好的积极信号,外界增强了对中国经济增长及其全球正面外溢效应的正向预期。中国贸促会近期对160多家在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进行的调研显示,99.4%的受访外资企业对2023年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更有信心,98.7%的受访外资企业表示将维持和扩大在华投资。正如一家外媒指出的,中国优化防疫政策为本国经济增添希望的同时,将有力提升世界经济软着陆的可能性。

中国发展,利好世界。德国一家“持续加码中国”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商表示,“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富有活力与韧性,我们对中国的市场前景充满信心。”中国市场潜力巨大,供应链优势显著,扩大开放步伐坚定,是经济全球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展望未来,随着政策效应的持续显现,中国经济必将展现出更加光明的前景,为世界经济复苏注入强劲动力、强大信心。

仲 音;《 人民日报 》( 2023年01月18日   第 13 版)


策论文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增强文化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作出战略部署,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明确要求。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强调:“一滴水可以见太阳,一个三苏祠可以看出我们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思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挖掘和弘扬三苏文化,更好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汲取和借鉴民本情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民本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人对民本思想均有论述,例如,苏洵主张“为一身谋则愚,而为天下谋则智”,苏轼提出“民者,天下之本”,苏辙提出“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这些尊民、爱民、富民理念,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契合,在今天依然具有重要价值。我们要汲取和借鉴三苏文化中的民本情怀,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奋斗。

汲取和借鉴家风家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风家教是一个家庭最宝贵的财富,是留给子孙后代最好的遗产。要推动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激励子孙后代增强家国情怀,努力成长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之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和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家风家教非小事。家风正,则民心淳;民风正,则社稷安。“读书正业、孝慈仁爱、非义不取、为政清廉”,这十六字家训是三苏家风的主要内容,体现着中华传统美德。我们要深入发掘三苏文化中家风家训的时代价值,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丰厚滋养。

汲取和借鉴务实担当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务实担当精神贯穿于革命、建设和改革全过程。新时代十年,面对影响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义无反顾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苏洵、苏轼、苏辙把忠心为国、不计荣辱、为民办事作为立身处世的重要准则。苏轼在杭州疏浚西湖、与徐州父老一起筑堤抗洪等事迹,生动展现了务实担当的精神追求。我们要汲取三苏文化中的务实担当精神,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淬炼担当尽责的政治品格,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建功立业。

汲取和借鉴法治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三苏文化中蕴含着济世安民的律法思维,展现了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法治智慧。“法须合礼顺情”“以法活人”“因法便民”等德法兼治的主张,同我国当代法治所遵循的维护人民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相契合,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借鉴意义。我们要深入挖掘三苏文化中“德法兼治”等法律文化,择善而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汲取和借鉴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在成长和奋斗中,会收获成功和喜悦,也会面临困难和压力。要正确对待一时的成败得失,处优而不养尊,受挫而不短志,使顺境逆境都成为人生的财富而不是人生的包袱。”培养良好的个人品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向来为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人所重视。无论是苏洵所言“正己始可修身”,苏轼词云“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还是苏辙倡导“未有不能正身而能正人者也”,三苏文化中坚守本真、严于律己、乐观旷达等处世哲学和人生态度,对于当代广大青年的成长和进步具有启示意义。我们要从三苏文化的处世哲学和人生态度中获得有益启发,教育引导广大青年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田向利;《 人民日报 》( 2023年01月18日   第 09 版)


全面促进新型文化消费

近年来,以数字化、智能化等为特征的新型文化消费快速发展,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作出重要部署。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促进新型文化消费将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要不断深化对新型文化消费的认识,加快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型文化消费模式,不断优化新型文化产品、服务的结构和质量。

与传统文化消费相比,新型文化消费具有许多新特征。从消费形式看,新型文化消费广泛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将在场与在线消费有机联结起来,形成了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方式,实现了跨区跨境、全时段消费,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便捷的文化消费选择。从消费业态看,新型文化消费将不同的文化消费资源和要素重新组合起来,促进了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的发展,比如云旅游、云演出等,为消费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文化产品服务和消费体验,丰富了文化消费的商业模式。从消费动力机制看,传统文化消费通过“文化+”“上网触电”等方式,与相关产业的融合不断加深,产业链不断拓展延伸,催生出新的文化消费产品和服务,持续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

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型文化消费,是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也要认识到,当前新型文化消费从总体上看尚处于起步发育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全面促进新型文化消费,需要顺应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

拓展消费场景。顺应人民群众文化消费升级的新需求,以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为突破口,打造精品文化产品服务数字创作和传播平台,开发提供更多更具创意性、体验性的原创文化精品力作,积极发展在线文娱、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消费新业态。加快传统文化数字化改造,引导互联网文化企业向线下延伸拓展,打造特色书店、文创商店、文娱场所、艺术展览等多业态集合的文化消费新场景。推动线上线下文化消费深度融合、文体旅商跨界融合,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文化品牌消费、品质消费。

优化消费环境。建立健全新型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倡导文化从业者诚信自律,构建文化产品和服务售前、售中、售后全消费链条消费评价和惩戒机制,加大线上线下新型文化消费司法保护力度,打造放心消费品牌,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新型文化消费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营造良好的新型文化消费氛围。

完善政策法规。深化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新型文化消费相关领域体制机制,加快完善促进新型文化消费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文化企业创新创造、做大做强,积极引导新型文化消费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加速完善信息网络、非遗展示等新型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加大乡村地区新基建投入。

王 斌;《 人民日报 》( 2023年01月18日   第 09 版)


推动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深化户外运动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激发户外运动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户外运动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方式。回归自然、亲近自然,人们更愿意在自然环境中进行体育锻炼,户外运动市场面临广阔发展空间。

前不久,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共同印发《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提出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科学统筹、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发展。

目前,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户外运动专业人才不多、设施与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等等。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创新,努力破解发展瓶颈,推动户外运动产业进入快速发展轨道。

政策推动,加快培育户外运动产业发展主体。着力培育户外运动龙头企业,通过强强联合,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相关企业要主动把握产业融合发展新机遇,以“户外+”和“体育+”开拓市场。要立足绿色发展理念,策划和设计产品,使产品和服务能够更好满足消费者渴望亲近自然的美好生活需要。

科技赋能,创新户外运动消费新模式。发展户外运动产业,要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开发智能骑行、智能划船、模拟飞行等线上产品和服务。鼓励将户外运动装备门店打造成为沉浸体验中心、创新科技展馆和品牌文化中心,开拓户外运动个性化、智能化、时尚化消费新业态。推进户外运动消费场景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融合,挖掘户外运动消费潜力。

优化服务,强化户外运动服务支持。完善户外运动消费政策,引导和支持各地开展融合文体旅多业态的消费促进活动,营造户外运动消费氛围。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户外运动产业相关课程,创新户外运动产业人才培养模式,扩大专业人才队伍。要强化户外运动产业发展安全防线,确保户外运动产业发展更加健康、安全、可持续。

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快速发展,促进和扩大体育消费,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以深化户外运动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激发户外运动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就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户外运动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杜海涛;《 人民日报 》( 2023年01月18日   第 19 版)


面试热点


让知识产权更好支撑创新发展

2022年,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36.7%,创近5年新高。不久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呈持续上升态势,更多创新成果通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获得了实际价值。

专利产业化率,直观体现了将专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撑经济发展的能力。以专利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越好,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能力就越强。从各地实践来看,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互相支撑作用明显。比如,广东等10个省市,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高度融合,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显著;四川等6个省市,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引领作用,有力促进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完备产业体系,创造有利于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的独特优势,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健全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和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一方面,不断强化企业的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主体地位,发挥其带动作用。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中近七成由企业拥有,其专利产业化能力在不断提高。2022年,我国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48.1%,尤其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分别为56.1%和65.3%,远高于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加强产学研协同,促进科学研究与市场应用有效衔接。调查显示,近两年,以高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产学研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17.8%,远高于高校一般专利的产业化平均水平。正是在领先方阵的推动下,我国专利产业化率实现了持续提升。

也要看到,提升专利产业化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受技术成熟度、市场变化和资金回报等现实因素制约,难以一蹴而就。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欠缺产业化经验,我国科技中介服务市场还不够发达。解决好知识产权“多而不优、大而不强”的问题,仍需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

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效益,以知识产权的高效流转促进创新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加速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首先,要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引导创新主体在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上下更大功夫,形成更多高价值专利。其次,要盘活、用好知识产权资源,使其产生效益、推动发展。比如,高校院所仍有大量“沉睡”的科研成果,而大量中小微企业缺乏可用的知识产权,双方存在广阔合作空间。一些地方通过畅通供需对接、完善配套服务等措施,推动相关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化实施,取得了良好成效。再次,应有效遏制专利侵权行为,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调查显示,2022年我国专利权人中遭遇过专利侵权的比例为7.7%,处于历史低位。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任何松懈。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经过长期发展,我国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资源,其市场价值和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的高效运用,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就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在未来基于创新的国际竞争中赢得先机。

谷业凯;《 人民日报 》( 2023年01月18日   第 05 版)


以中医药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中医药学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华文明的一个瑰宝,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对于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如今,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健康越来越成为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大家不但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更希望不得病、少得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中医治未病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不可或缺。此前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健康中国行动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并作出具体部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促进全过程、重大疾病防治全过程、疾病诊疗全过程,必能更好地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中医药学认为,人体本身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思维方式不是简单的非此即彼,而是注重整体关联。在疾病治疗过程中,中医往往着眼于病因和病机,一方面扶持正气,提高自身免疫力,另一方面祛除邪气,将体内疫毒排除出去,实现“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比如,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得到普遍使用且疗效显著的清肺排毒汤,既祛寒闭又利小便祛湿,既防疫邪入里,又调肝和胃,顾护消化功能。这其中,正蕴含着中医治疗学调和阴阳的理念。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既是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题中应有之义。

建设健康中国,要关注治已病,更要关注治未病。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必须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治未病是中医药优势和特色的重要体现。中医药提倡“预防为先”,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为一体。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加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既有助于让广大群众就近享受预防、保健、康复等中医药服务,也能更好引导人们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做好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工作,积极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注重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推动传统中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相促进,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抗疫实践,让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了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我们必能使传统中医药发扬光大,为健康中国提供坚实支撑。

王君平;《 人民日报 》( 2023年01月18日   第 05 版)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要求“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加固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包含着丰富的廉洁文化理念和实践。中华民族历史上有无数清官廉吏、仁人志士、革命先烈的廉洁事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厚德养廉、公而忘私、清正自守、光明坦荡等丰富的廉洁思想。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加强廉洁文化相关历史文献、文物古迹、革命旧址的保护和利用,挖掘廉洁文化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心修身,守住为政之本,以实际行动守护廉洁文化根脉。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广泛弘扬。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指出:“要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和家庭,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努力形成党风政风与社会风气的良性互动局面。”要紧扣“廉洁自律”这个主题,让更多基层干部、青年学生和普通群众接受廉洁文化熏陶,形成全社会崇清尚廉的浓厚氛围。探索形成沉浸体验、教育警醒、思想启发的廉洁文化教育新方式,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价值导向、行为约束、生态净化等作用。要把廉洁文化建设贯穿社会治理各领域各环节,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中融入廉洁文化,动员全社会力量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传承和弘扬廉洁文化。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廉洁文化阵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指出:“如果先进的廉政文化不去占领文化阵地、营造社会氛围,腐败文化就会乘虚而入、污染社会、搞坏党风政风。”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廉洁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整体规划,注重把分散的廉洁文化资源整合起来,让干部群众潜移默化地接受廉洁文化教育。可以结合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清廉村居建设,充分利用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文化名人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因地制宜设立廉洁文化阵地,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要善于运用数字化技术成果,建立数字媒体矩阵,提升廉洁文化传播的覆盖面、交互性,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群众喜闻乐见的清廉故事,让新时代廉洁文化在基层蔚然成风、深入人心。

陈 灿;《 人民日报 》( 2023年01月18日   第 09 版)


理论文章


让红色文化在新征程上焕发时代光芒

内容提要

红色文化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精神文化结晶,是涵盖不同历史阶段红色文化具体形态的综合性、集成性概念。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必须深刻领会红色文化的价值立场、思想基点、本质要求、内生动力、科学思维、世界情怀,让红色文化在新征程上焕发时代光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好红色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红色文化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创造的,蕴含着丰富红色资源与厚重文化内涵的先进文化形态,是我们在前进道路上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不断夺取新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必须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让红色文化在新征程上焕发时代光芒,确保红色江山后继有人、代代相传。

坚持人民至上,深刻领会红色文化的价值立场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坚持人民至上,深刻体现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原理,为科学理解和把握红色文化明确了价值立场、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区和老区人民,为我们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人民是真正的英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井冈山的红米饭、延安的红枣、太行山的小米、苏北大地的独轮车等等,都是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造福人民,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生动见证。新时代新征程,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这就要从革命传统中寻找智慧、从红色文化中汲取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更多更好享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发展成果,让人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坚持自信自立,深刻领会红色文化的思想基点

红色文化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精神文化结晶,自信自立在红色文化中体现为精神自信与精神自立的统一。

革命战争年代的环境之艰苦、生存之艰难、战斗之残酷是难以想象的,但中国共产党人以“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无畏,腹中满是草根、宁愿饿死也不投降的气节,竹签钉入十指、痛彻心扉也不叛党的坚贞,深刻诠释了红色文化中爱党信党、坚定不移的精神自信。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提出“工农武装割据”“开展土地革命”“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等,到抗日战争时期提出“实事求是”“自力更生”等,再到解放战争时期提出“两个务必”等,都深刻彰显红色文化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自立精神。新时代新征程,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始终从国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永葆奋斗激情、勇于开拓创新,创造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坚持守正创新,深刻领会红色文化的本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红色文化的形成、发展内含于我们党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历史进程中,具有守正创新的鲜明特征。

红色文化在守正创新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是不断丰富发展的。新时代新征程,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以满腔热忱对待一切新生事物,不断拓展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要守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正”、历史唯物主义之“正”、科学社会主义之“正”,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之“新”、新时代党的建设之“新”,继续回答好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

坚持问题导向,深刻领会红色文化的内生动力

马克思指出:“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中国共产党能够在腥风血雨中由小到大、从弱变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一个成功密码就是始终坚持问题意识、不断解答时代问题,这在红色文化中有着深刻体现。

在建立红色政权、探索革命道路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高度重视抓主要矛盾,提高解决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问题的本领与水平。比如,《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等论著,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红旗到底打得多久”的问题。《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问题》《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等论著,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如何加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问题。新时代新征程,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正视问题,清醒认识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要善于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敏锐性、前瞻性,发现真问题、找到真症结;又要长于分析问题,坚持全面、联系、发展看问题,分清缓急、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更要勇于解决问题,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科学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向历史向人民交上更加优异的答卷。

坚持系统观念,深刻领会红色文化的科学思维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是一个整体。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红色文化是涵盖不同历史阶段红色文化具体形态的综合性、集成性概念。

我们党在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的伟大实践中,形成了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红岩精神、西柏坡精神等红色精神文化。这些宝贵精神文化既具有各自内涵与品格,又彰显红色文化的内在品质和精髓要义,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新时代新征程,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善于通过历史看现实、透过现象看本质,用好“五个战略性有利条件”,走好“五个必由之路”;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坚持胸怀天下,深刻领会红色文化的世界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党。”坚持胸怀天下,集中彰显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历史的思想。

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始终坚持胸怀天下,以世界眼光看待中国革命事业,把中国革命与人类进步事业紧密联系起来。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红色文化,具有鲜明的世界情怀。红军长征即将抵达陕北时,毛泽东同志就提出“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的国际主义观点。在延安,我们党提出中国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世界的和平阵线相结合的任务。新时代新征程,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必须坚持胸怀天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致力于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坚持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推动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

王伟光;《 人民日报 》( 2023年01月18日   第 09 版)


重要文件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

(202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2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实施党纪处分。

第三条  对违纪党员实施党纪处分实行分级负责制。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主要依据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其中系党员干部的,除本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优先依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第四条  对违纪党员实施党纪处分应当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对违纪党员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含纪律检查机关,下同)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纪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五条  党纪处分决定自有处分批准权的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处分批准权限和程序一般规定

第六条  除本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另有规定外,给予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可以由同级纪委审查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须经同级纪委审查同意后报请这一级党委审议批准。

第七条  给予担任两个以上职务(不含党代会代表)的违纪党员党纪处分,按照其中属于最高一级党组织管理的职务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违纪党员所担任的职务中属于最高一级党组织管理的职务有两个以上的,区别下列情形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一)有一个职务系党的中央或者地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应当按照该职务对应的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二)除前项所列情形外,有一个职务系党的中央或者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纪委)委员的,应当按照该职务对应的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三)除前两项所列情形外,应当按照违纪党员所担任的最高一级党组织管理的多个职务分别对应的处分批准权限就高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或者地方纪委委员在接受审查期间,其所在的地方党委不得免去其上述职务,也不得接受其辞去上述职务的请求。

第八条  违纪党员系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或者地方纪委委员,同时担任上级党组织管理的职务的,由该上级党组织的同级纪委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其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地方党委、纪委无需履行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追认程序。

第九条  对党员所作处分,需要变更或者撤销的,由原批准处分决定的党组织或者有处分批准权的党组织审批。原批准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已撤销的,可以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党组织办理。

第十条  上级纪委提级审查的,经审理形成处置意见后,可以交由下级纪委履行处分审批程序;也可以经上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后,直接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其中上级纪委拟给予提级审查的下级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报请同级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

上级纪委指定下级纪委审查的,被指定的下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后,按照程序将案件材料和处理意见转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委经审理后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对违纪党员免予党纪处分的,按照给予其警告处分的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照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对于各级纪委立案审查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由负责审查的纪委经审理后形成关于违纪事实和处分意见的通报材料,经下一级党组织交由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并由该下一级党组织报负责审查的纪委履行处分审批程序。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系负责审查的纪委下一级党组织的,由负责审查的纪委将关于违纪事实和处分意见的通报材料交由该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对各级纪委监委派出的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含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下同)以及未设立纪委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的,参照前款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给予其党纪处分时,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全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且表决时必须经过全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过半数赞成,方可形成决议;被审查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被审查人应当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上签写意见;拒不签写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写意见的,支部委员会(含未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应当在决议上注明。

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被审查人本人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如实记录、及时核实,合理的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该事实材料应当由被审查人签写意见,对签写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写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第十四条  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委可以直接决定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

(一)案情涉密、敏感的;

(二)违纪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的;

(三)违纪党员系县级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

(四)违纪党员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其负责人同违纪问题有关联的;

(五)违纪党员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经讨论无法及时形成决议,或者因可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未超过全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不能及时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的;

(六)县级以上纪委提级审查下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党员的;

(七)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除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另有规定外,给予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须经县级以上纪委审查批准,或者经县级以上纪委审查同意后报请有处分批准权的党组织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各级纪委拟在给予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同时,建议给予其组织处理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并将组织处理建议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依照规定办理;必要时也可以在书面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意见后,一并报请同级党委审议批准。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纪委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直接决定给予其审查的党员党纪处分,须报请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纪委办公厅(室)名义书面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

被审查人所在党组织系接受归口领导、管理,或者接受归口指导、协调或者监督的单位党组织的,前款规定中的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是指归口领导、管理单位,或者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

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中央和地方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以及所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机关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纪委)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应当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第十七条  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依照本规定应当由党委审批的,须经本级纪委常委会(未设常委会的应当召开纪委全体会议,下同)审议通过后于15日内报请这一级党委审议;依照本规定应当由上级党组织审批的,还须经同级党委审议同意后,按照程序于15日内呈报上一级纪委审查批准;党委应当及时审议处分事项,对处分意见分歧较大且确有必要的,也可以先通过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酝酿。

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情疑难、复杂,对事实证据、行为性质的认定把握困难或者有重大争议,可能影响党纪处理结果的,或者因留置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急需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负责审查的纪委监委经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后,可以先行移送司法机关,并及时报上一级纪委监委备案;其中给予其党纪处分须报请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当在移送司法机关之日起15日内报请同级党委审议,至迟不晚于司法机关决定提起公诉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前。

给予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地方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党纪处分,依照本规定须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在报请同级党委审议前,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应当于3日内形成书面情况报告与上级纪委沟通;上级纪委应当基于该书面情况报告载明的违纪事实和处分意见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上级纪委受理该案件后,应当认真审核,不受此前已反馈处理意见的限制。

第十八条  经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赞成,可以对中央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先行作出的给予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予以追认。

经中央纪委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赞成,可以对中央纪委常委会在中央纪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先行作出的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予以追认。

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全体会议对本级地方党委、纪委常委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先行作出的给予本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予以追认,分别参照前两款规定的程序执行。

追认须待对前三款所涉人员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后,在下一次相应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或者地方党委、纪委全体会议上进行。

前三款所涉人员严重触犯刑律的,必须开除党籍。中央政治局、地方党委常委会分别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作出的给予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无须履行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追认程序。

第十九条  各级纪委依照本规定呈报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组织批准后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处分决定执行完毕后,应当按照程序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的处分决定执行(含处分宣布)情况汇总呈报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条  党组织批准的下列处分事项,应当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后按照下列要求予以备案:

(一)中央纪委批准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涉处分事项后,由中央纪委报党中央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以下简称省级党委)批准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所涉处分事项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以下简称省级纪委)报中央纪委备案;

(三)地方党委批准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涉处分事项后,被处分人系按照规定需要报上一级党委备案的在职正职领导干部的,由地方纪委报上一级纪委备案;

(四)地方纪委批准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七项、第三款所涉处分事项后,由地方纪委报同级党委备案;其中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涉处分事项还须同时报上一级纪委备案;

(五)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纪委)、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等审查批准本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所涉处分事项后,相应报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同级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党委)、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等备案;

(六)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分别审议批准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所涉处分事项后,相应报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备案;机关纪委审查批准本规定第三十九条所涉处分事项后,还须报机关党委备案。

前款规定中的备案工作,应当由负责报备的党组织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对在职党员干部已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案件汇总报相应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确有悔改表现的,留党察看期满后,由其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经基层党委审议后层报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的下一级党委(党组)审议批准。该党委(党组)同意按期恢复党员权利的,作出恢复党员权利决定并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基层党委批准给予党员留党察看处分的,恢复党员权利由该基层党委批准,恢复党员权利决定由基层党委或者基层纪委下达。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留党察看期满后,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的下一级党委(党组)审核认为其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经报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批准,作出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的决定。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并由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由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分别参照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恢复其党员权利、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或者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所在党支部有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情形的,可以由基层党委直接审议后,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程序办理。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党的工作委员会的,参照前五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党员经过留党察看,恢复党员权利后,又发现其在留党察看期间实施了新的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或者发现其在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由作出恢复党员权利决定的党组织撤销原决定,由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按照程序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

第三章  党中央以及各级党委(党组)处分批准权限

第二十三条  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经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给予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批准下列处分事项:

(一)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先行给予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给予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五条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批准对有关党的领导干部的处分事项。

第二十六条  在地方党委全体会议期间,给予本级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经地方党委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并按照程序呈报上一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后,由这一级纪委报同级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

在地方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地方党委常委会可以先行作出给予本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并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  地方党委常委会批准下列处分事项:

(一)给予本级党委讨论决定任免的党员干部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给予严重触犯刑律的本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开除党籍处分;

(三)给予严重触犯刑律的本级纪委委员开除党籍处分;

(四)给予下一级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给予下一级地方纪委书记、副书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处分事项。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以及设区的市级(不含直辖市的区,下同)以上地方党委在被赋予社会管理权限的开发区、国家级新区等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参照前款规定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省级党委常委会批准给予省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经负责审查的基层纪委审议并报请,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批准给予被审查人留党察看以下处分,但被审查人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除外。

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和县级地方党委在开发区等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参照前款规定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第二十九条  基层党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直接决定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并可以批准给予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

(一)下级党组织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

(二)所在党和国家机关机构规格为副厅局级以上的;

(三)上一级党委系设区的市级以上党委的。

第三十条  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属于其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其中,党组(党委)会议、党的工作机关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经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赞成为通过。

对未经党组(党委)会议、党的工作机关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任免,但属于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的,也可以由所在机关纪委报机关党委审议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相应报党组(党委)会议、党的工作机关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

中央和地方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属于其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参照前两款规定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中央和地方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中,不属于党的工作机关的,除本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以参照党的工作机关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第三十一条  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中央和地方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以及本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所涉中央和地方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直接决定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并可以批准给予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

(一)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

(二)所在党和国家机关机构规格为正县处级以上的;

(三)本级党委系设区的市级以上党委的。

第三十二条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委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可以批准给予其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职责作用,经党政主要领导充分沟通后,相应可以批准给予其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

事业单位未被赋予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统筹管理的,上级党组织可以批准给予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中的党组织,不含党总支和党支部。

第四章  纪律检查机关处分批准权限

第三十三条  在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期间,经中央纪委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作出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并待报请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中央纪委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在中央纪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中央纪委常委会可以先行作出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并待报请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中央纪委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中央纪委常委会批准下列处分事项:

(一)给予省部级以下(不含省部级)中管干部以及未明确行政级别的单位中的中管干部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二)给予省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三)给予省级纪委常委(不含书记、副书记,下同)、监委委员党纪处分;

(四)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处分事项。

第三十五条  中央纪委办公会议批准下列处分事项:

(一)给予不是中管干部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员党纪处分;

(二)给予不是中管干部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的党员党纪处分;

(三)给予不是中管干部且已离职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驻、派出机构的党员党纪处分。

前款第三项所涉人员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其离职后,且与其离职前在前款所涉单位担任的职务没有关联的,依照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三十六条  在地方纪委全体会议期间,经地方纪委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作出给予本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并待报请本级地方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由地方纪委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其中系设区的市级以下纪委委员的还须按照程序呈报上一级纪委常委会审查批准。

在地方纪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地方纪委常委会可以先行作出给予本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并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后,由地方纪委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第三十七条  地方纪委常委会批准下列处分事项:

(一)给予本级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任免的党员干部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二)给予未经本级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任免、但属于本级地方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

(三)给予本级纪委委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四)给予下一级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五)给予下一级地方纪委书记、副书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六)给予下一级地方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党纪处分;

(七)给予下一级地方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八)给予本级纪委管理的纪委监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驻、派出机构的党员党纪处分;

(九)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处分事项。

地区纪委和相当于地区纪委的其他纪律检查机关,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纪委监委在被赋予社会管理权限的开发区、国家级新区等特定地域派出的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参照前款规定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基层纪委可以批准给予其审查的案件中的被审查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应当经同级党委审议同意后,按照程序报有处分批准权的县级以上纪委审查批准。

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和县级纪委监委在开发区等特定地域派出的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参照前款规定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基层党委,其同级纪委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直接决定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并可以批准给予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未经党组(党委)会议、党的工作机关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任免,但属于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可以由机关纪委审查批准。

第五章  处分批准权限和程序特殊情形

第四十条  违纪党员系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的干部,同时担任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或者地方纪委委员职务的,由地方纪委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并将党纪处分决定抄告主管单位党组(党委)。其中,地方纪委立案审查的,应当通过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主管单位内设纪检组织征求主管单位党组(党委)意见后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一条  给予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援派或者挂职单位,但不改变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违纪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一般应当按照所任原单位职务、职级等对应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违纪问题与援派或者挂职期间挂任职务有密切关联的,必要时也可以按照该职务对应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但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按照所任原单位职务、职级等对应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求原单位意见。

给予上级党委委托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下级党委、纪委可以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二条  给予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党纪处分,由其原所在党组织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该党组织已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党组织或者其上一级党组织办理。

给予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和已停止党籍的党员党纪处分,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三条  给予辞去公职等原因离开公职岗位或者退休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一般按照其在职时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违纪问题发生在离开公职岗位后,且与所任原单位职务、职级等没有关联的,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离开公职岗位后又重新担任公职的,依照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抄告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予以执行。

第四十四条  给予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和所辖社区(村)党组织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纪处分,按照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由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报同级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审议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依照本规定呈报派出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的地方纪委常委会审查批准。

前款规定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其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在职期间或者与在职期间的职务有密切关联的,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相应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国有企业内设纪检组织审查后认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可以按照其退休前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抄告相应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予以执行。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由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条件,经其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报请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审议同意后,作出恢复其党员权利、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或者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并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依照本规定呈报派出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的地方纪委常委会审查批准。

给予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乡镇(街道)党委和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纪处分,参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给予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退役军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一般可以根据其退役前的职级或者军衔等级(适用于实行军衔主导的军官等级制度改革后的退役军官,下同),由相应的地方纪委常委会审查批准,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报同级地方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

退役前系师职军官(大校军官以及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团职军官(上校、中校军官以及相应职级文职干部)的,一般应当分别由省级纪委、设区的市级纪委负责履行处分审批程序;系营职以下军官(少校以下军官以及相应职级文职干部)的,由县级纪委负责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六条  给予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或者自主择业方式安置且未被停发退役金的退役军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县级纪委常委会审查批准,其中拟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报同级地方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

给予以复员方式退役的退役军官,以及采取以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退休或者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中的党员党纪处分,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中的退役军官、军士的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服役期间或者与服役期间的职务有密切关联,由军队纪律检查机关审查的,军队纪律检查机关可以依照其退役前的职务对应的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并作出党纪处分决定,抄告退役军官、军士组织关系所在地县级党委、纪委予以执行。

前款规定中的违纪行为由地方纪律检查机关立案审查的,地方纪律检查机关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八条  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审查认为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可以直接给予其批评教育或者按照程序延长一次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按照程序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由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向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建议,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无正当理由应当采纳并交由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呈报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批准后作出处理决定。

预备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党的工作委员会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所确定的权限,均系应当遵照的最低权限。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严重触犯刑律,是指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履行处分审批程序,是指依照本规定确定的处分批准权限和程序,对处分事宜进行审议、报批并按照程序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有监督执纪权限,是指按照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的规定,对涉嫌违纪党员有权行使监督执纪职责,有权对其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有权对其提出党纪处分建议或者按照程序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第五十四条  军队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由中央军委根据本规定制定。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纪委1983年7月6日印发的《关于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批准权限的具体规定》和1987年3月28日印发的《关于修改〈关于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批准权限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人民日报 》( 2023年01月18日   第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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