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于4月13日到厅里任职,转眼就快一个月了。到任以来,我先后听取了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省老龄办各处的工作汇报,和大家进行了面对面交谈;同时,也抽空到各直属单位和部分市县进行了调研,掌握了一些实情。根据汇报交谈和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结合当前全国民政改革发展实际,我就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也陆陆续续给大家谈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为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热情,以便深入扎实抓好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全省民政改革发展,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题就有关问题作以明确和部署。
下面,我围绕《着力构建“六大体系”,协调推进民政发展》这个主题,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全面理清“十三五”民政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民政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如何加快推进全省民政转型升级、全面助力富民兴陇一道小康,是摆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面前的重大任务。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和思考,我感到,当前和“十三五”时期,全省民政改革发展要坚持“13666”的基本思路。具体来说就是:明确“一个思想”、树立“三个理念”、把握“六大特性”、用好“六大抓手”、健全“六大体系”。下面,我逐一和大家进行交流,不妥之处,请同志们随时和我商讨修正。
(一)明确“一个思想”。
所谓“一个思想”,即开展工作的主导思想。这个主导思想就是: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困难群众解愁!
为什么要用这句话来作为我们工作的主导思想呢?因为,民政部门是政府的一个很重要又非常特殊的职能部门,是党、政府和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之间不可缺少的桥梁纽带。从党和政府这个角度来说,始终非常关心、关爱民政服务对象这个群体,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生活、生产及发展难题,全力保障和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尽量使他们衣食无忧、生活幸福、更有尊严。从民政对象这个角度来说,他们最需要的就是党和政府的温暖,最希望的就是能够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最期盼的就是能够经常接触到民政干部职工。从民政部门这个角度来说,上连党和政府、下连困难群众,党和政府的忧愁就是我们的忧愁,民政对象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困难群众满意是我们的基本职责。所以,我们要千方百计为党和政府分忧、竭尽全力为困难群众解愁。
(二)树立“三个理念”。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内因决定外因,外因又反作用于内因。我们不难看出,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态度,有什么样的态度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有了良好的行动之后,就会进一步坚定自己的理念。所以说,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是干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感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牢固树立“三个理念”。这“三个理念”,分别强调“民政的作用定位”、“开展工作的方法”、“民政的自身建设”三个问题。
一是要牢固树立“在助推扶贫中找位置、在全面小康中看作用”的职能理念。当前,全党、全国都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齐心协力奔小康。省委、省政府也把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努力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的“1号工程”,全面扎实予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民政对象不小康、困难群众不小康,岂有全面小康?同时,民政的主要职能是扶危济困,“兜住底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民政的各项工作都要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向富民兴陇一道小康这个大局聚焦。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有的同志看到“1+17”精准扶贫方案只涉及到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等内容,就简单地认为“民政助推扶贫”仅仅是社会救助处、福利慈善处、老龄事业发展处的事,这是很片面的。可以说,民政的方方面面都与富民兴陇息息相关。比如,全面做好防灾备灾工作可以降低因灾致贫(返贫)率、合理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可以理顺经济管理体制、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等等。这些都是在助推扶贫、助推发展。所以,同志们要牢固树立“在助推扶贫中找位置、在全面小康中看作用”的理念,努力以实际行动助推富民兴陇、一道小康。
二是要牢固树立“围绕全省大局开展工作、坚持‘三个面向’主动作为”的工作理念。“定位”找准了,就要找“方法”。那么,我们到底该怎样开展工作呢?那就是,要始终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强化底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忠实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全力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努力提高民政对象生活水平和发展能力,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所谓面向社会,就是要广泛问计于社会,及时回应社会对民政的要求和关切,并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做好各项工作。所谓面向基层,就是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面对面地查实情、办实事、解民忧;就是要切实把精力、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向一线聚焦。所谓面向群众,就是要尽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在第一时间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和谐与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要牢固树立“创新、务实、亲和、公廉”的自建理念。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推进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建设一支“创新、务实、亲和、公廉”的民政干部队伍,这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所谓创新,就是要求大家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勇于担当重任,善于破解难题;只有创新,工作才有生命力。所谓务实,就是要求大家踏踏实实,扎扎实实,埋头苦干,忠职尽责。所谓亲和,就是要求大家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对民政对象有真情,对业务工作有热情,时时处处彰显亲情。所谓公廉,就是要求大家公道正派,公私分明,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这“八个字”,是对民政干部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合格党员、合格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
(三)把握“六大特性”。
投入民政、践行民政,首先要认识民政、认知民政。同志们都知道,民政的根本宗旨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根本职责是“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朱德同志曾经指出,民政部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并要求大家怀着菩萨之心、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去做民政工作。可以说,民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承担着不同的历史使命,也有着不同的时代内涵和职能特性,但本质上是一致的,是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脉相承的。新形势下,民政的特性至少可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多元性。民政工作业务多元,量大面广,琐碎繁杂,大的业务就有20多项,各项业务都相对独立,自成体系,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新中国成立初期,首任民政部长谢觉哉就指出:“凡是没有专业部门管的事务,都归民政。”近年来,随着党中央越来越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民政的职能使命不断扩展,任务空前加重。去年,国家就将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关心、关爱和服务工作交给民政部门负责。可以预料,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民政的职能还会进一步扩展,业务还会进一步延伸。
二是托底性。民政工作直接为受灾群众、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群体服务,做的是保基本、托底线、救急难的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愁。当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想找的第一个人就是民政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其中就包括“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民政的“托底性”告诉我们,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树牢底线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托底性”工作。
三是急难性。减灾救灾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甘肃省情特殊,自然灾害多发、频发,近年来先后发生了“5.12”汶川特大地震、“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岷县特大雹洪泥石流、岷漳6.6级地震等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十年九灾”、“无灾不成年”的特殊省情,要求我们随时做好应急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突发自然灾害,要闻灾火速而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深入一线指导救灾,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四是基础性。民政工作服务在基层,工作重心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成效体现也在基层。比如,基层群众自治,就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从而有力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都是贴近老百姓身边、走进家家户户的社会事务性服务。民政工作广泛的“基础性”,决定我们必须把目光投向基层、把精力投入基层、把重心落到基层,自觉做到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工作。
五是社会性。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深刻揭示了民政的“社会性”。李立国部长解读为“一统四分”,即“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要做到: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成为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担当者;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促进者;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成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力支持者;围绕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成为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可以说,“一统四分”内涵非常丰富、定位特别准确、指向十分鲜明,同志们要深刻领会、自觉践行。
六是政治性。民政工作具有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殊作用。比如,社会救助、灾害救助、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变动、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不但关系着社会和谐,有的还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革,人们的行为方式、社会心理和利益诉求明显改变。这就要求我们,做民政工作要更加精准、更加原则、更加公平。大家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时时处处坚持以政治的视角来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努力用实际行动密切党、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全力维护政治安定与社会和谐。
(四)用好“六大抓手”。
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不断推进,改革迈入深水区,经济、政治、社会迎来“三大转型”,经济形势面临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在这样的大形势、大背景下,全省民政改革发展面临着诸多影响和制约,我们必须找准抓手,并全面用好抓手。具体来说,就是要持续不懈地坚持“六抓”。
一要抓资金争取。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家对基本民生投入的增幅必将减慢;同时,我省省情特殊,经济欠发达,地方财政对基本民生的投入十分有限,这是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钱,推进民政改革发展就没有底气、就难以深化。全面争取资金支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和头等大事。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位处长,要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的对口衔接汇报,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支持,努力为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各市州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全省民政改革发展。
二要抓立法创制。完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是破解难题、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厅政策法规处和机关各处(室、局),要紧盯“瓶颈”问题,加快立法创制,及时新建或修订一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以及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努力构建相对完善的、符合省情实际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切实为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原则上,国家有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或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力争出台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对省政府规章已实施5年以上且基本成熟的,要积极争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规范性文件已实施5年以上且效果比较显著的,要积极争取上升为省政府规章。各地民政部门也要参照省厅的思路和模式,加快健全当地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努力促进民政改革发展。
三要抓设施建设。只有持续不懈地抓项目、抓设施建设,才能逐步夯实民政基础、支撑民政发展。近年来,全省各地紧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实施“3341”项目工程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先后实施并建成了一批重大民生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级民政部门要紧贴全省民政改革发展实际,采取上下联动、多方争取的办法,加快配套完善养老服务、减灾救灾、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殡葬服务等设施,努力形成均衡配套、功能完备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不断夯实民政发展基础。
四要抓机制完善。近年来,我们在“机制建设”上成效是显著的。通过抓机制,有效强化了工作合力,增强了服务效益。这方面的工作,下一步还要全面加强。救助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机制;救灾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责任联动”、“灾情信息资源互联共享”等机制;福慈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域协作交流”、“示范养老机构对口支援”等机制。其他各处室,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我想,在适当的时候,我们要对厅机关各处室和各地推动建立的制度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大家都拿出来晒一晒、看一看、比一比,以便相互学习借鉴,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五要抓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民政队伍政治坚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努力为全省民政改革发展提供支撑。严格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等四个办法,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落实“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等五个办法,确保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专款专用。同时,救助处要进一步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城乡低保“有效期管理、分类认定、3+1综合测评”三项制度,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六要抓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民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强化对民政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效益。加强对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的督查指导,适时查看进度,及时纠偏补短,跟踪予以问效,以此促进上级精神全面贯彻、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努力确保全省民政事业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五)健全“六大体系”。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改革发展的总基调。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一条红线”、贯彻“四个全面”、抓好“五个最大”的总体思路,紧密结合全省民政东西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各项业务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按照“固强补弱、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着力健全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会福利、基层社会治理、双拥优抚安置、基层社会服务等“六大体系”,努力形成全省民政协调发展、均衡推进的良好局面。
“着力健全‘六大体系’、协调推进民政发展”,是今后几年全省民政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也是全省民政必须坚持的一个方向。至于怎么“健全‘六大体系’”,是一个很宏观、很庞大的理论探索和行动实践,一两个小时是讲不透的。下面,我就提纲挈领式地强调一下每个体系的重点工作和基本要求。
一是关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所谓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切实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持续推进全省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政策性脱贫”。
②全面加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管理“三项制度”和社会救助“四个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③全面贯彻《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努力形成城乡协调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格局。
二是关于“健全减灾救灾体系”。所谓减灾救灾体系,主要包括备灾减灾、灾害应急、受灾人员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社会应急动员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①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完善省级综合防灾减灾责任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不断提高综合减灾救灾能力。
②加大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功能配套,到“十三五”末构建形成省、市、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③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责任联动、救灾物资调运联动、救灾储备设施资源共享、灾情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四个机制,不断提高减灾救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④全面加强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努力增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三是关于“健全社会福利体系”。所谓社会福利体系,主要包括养老服务、孤儿供养、残疾人福利、慈善捐赠、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更加突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到“十三五”末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覆盖所有城镇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以及100%的贫困村,社会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构建起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②积极推进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在全省人口50万以上或孤儿数量超过300人以上的县市区规划建设一批儿童福利院。
③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出台《甘肃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不断健全慈善事业体制机制,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关于“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所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主要包括村(居)委会群众自治、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①全面增强基层自治能力,积极推进居委会直接选举,其中城市社区直选比例2017年达到85%、2020年达到100%;探索完善居(村)民民主监督机制和村民自治等制度,增强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不断提高自治水平。
②全面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力争到2020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50%,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30%。
③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到2020年全省社会组织发展到2.5万家,推动出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办法,制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资质管理办法,推进社会组织依法有序承接和履行政府转移职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到2020年省、市、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65%以上。
④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机制,不断深化“三社联动”;建立社工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0.5万人,其中接受过系统培训的人员达到3千人。
五是关于“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所谓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主要包括双拥共建、优抚安置、评烈评残、军休复退人员服务管理、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紧紧围绕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强军目标,全面推行“双向服务、双向奉献”,深入实施军地援建“双十工程”,双拥创建达到常态化。
②健全优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不断拓展优抚范围、丰富优抚内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住房和就医等得到有效保障。
③着眼军队改革大局,进一步健全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确保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六是关于“健全基层社会服务体系”。所谓基层社会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区划地名管理服务、界线管理、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加快城镇化进程,到2020年全省建制镇数量达到乡镇总数的70%以上,县改市、改区和县政府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②加快殡葬管理改革,以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统筹殡、葬、祭各个环节,力争到2020年全省年均遗体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分别达到20%、50%和50%。
③加强地名和界线管理,2018年6月前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以“平安和谐示范边界”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适时调处边界地区矛盾纠纷,促进平安和谐甘肃建设。
二、切实找准当前全省民政改革发展的坐标定位
加快民政改革发展,首先要摸清现状、找准定位,做到有的放矢、务实推进。实事求是地讲,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富民兴陇、一道小康大局,采取多种办法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全省民政不断发展、持续进步,特别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党和政府的信任与人民群众的拥护。但也要看到,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们和兄弟省份相比,发展还不够平衡,总体还比较滞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概括起来讲,当前全省民政的现状是“成效突出、短板明显”。
(一)成效突出主要表现在“五个有力”。
一是争取民政资金有力。厅领导班子始终把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多次到民政部衔接汇报,赢得了倾斜性支持。近年来,全省民政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由2011年的81.3亿元增加至2015年为122.4亿元。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倾斜支持,才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基本民生的不断改善和持续提升。
二是助推扶贫攻坚有力。近年来,我们逐年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特别是2015年在完成“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10%、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11%、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40%”为民办实事任务的基础上,围绕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局,再次报请省委、省政府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其中一类对象由每人每年2952元提高到3300元,二类对象由每人每年2304元提高到2808元。通过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和第二次提高补助水平,全省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136.9万人)和农村五保对象(12.5万人)共149.4万人2015年全部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为全省扶贫攻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是健全政策体系有力。全厅上下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立法创制为抓手,先后推动出台了《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甘肃省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30多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以及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为推动全省民政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特别是,为破解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2015年推动出台了《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这是我省首部、也是全国省级层面第二家出台的全面统筹规范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逐一细化完善,形成了具有甘肃特色、符合省情实际的“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统筹实施社会救助、全面助推扶贫攻坚具有里程碑意义。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有力。主要体现在:社会救助方面,建立了“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四个机制;减灾救灾方面,建立了“综合防灾减灾责任联动、救灾物资调运联动、救灾储备设施资源共享、灾情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四个机制;发展养老服务方面,建立了“区域协作交流、县市区协作支援、城乡援助合作、示范养老机构对口支援”四个机制。这些制度机制的建立,对全面规范工作,有效凝聚合力,提高民政工作的制度化、协同化、科学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民政项目建设有力。主要体现在:启动实施并全面建成了“双五双十双百示范工程”(5个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示范项目、5个民政工作整体推进示范县市区,10个防灾减灾示范项目、10个社会福利服务示范单位,100所示范农村敬老院、100个城乡示范社区),带动市县安排或配套投资40多亿元,辐射建成了1500多项民政公共项目;争取国家资金11.7亿元基本建成了275个防灾减灾项目(全省救灾装备项目、54个救灾物资储备库、11个救灾应急指挥平台、61个救灾应急避难场所、99个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基地、49个减灾示范社区);着力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全省养老床位发展到11.68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了30.4张(全国平均为每千名老人30张),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增加至5270家,覆盖到了55%的城市社区和25.6%的行政村。
(二)短板明显主要表现在“四个滞后”。
一是思想观念滞后。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调研感到,部分同志思想还不够解放,眼界还不够开阔,观念还比较陈旧,开拓进取的意识还相对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眼光局限于本处室或本地,对民政全局不了解、不掌握,民政工作分为哪几类、有哪些特性等说不清楚、道不明白,脑子里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有的对所属业务在全国民政行业中的坐标定位不知晓,自己的短板弱项是什么、发展“瓶颈”是什么讲不明白;有的按部就班,甚至推一下动一下、不推就不动,对如何出亮点出特色、如何在全国树立标杆等问题思考不多、研究不够;还有的对抓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前段时间在对厅系统的巡查中,还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从思想根源上予以解决。推动民政改革发展和各项任务落实,人永远是第一因素。人的问题解决不好,干事创业就是一句空话。
二是协调发展滞后。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就包括“协调发展”。构建平衡发展结构,需要“创新”,更需要“协调”。就我们的情况来看,各项业务发展极不平衡,有的已成为在全国叫得响的“典型”,可有的还处在垫底位次。比如,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方面,我们还处于探索阶段,政策还不完善,基础还很薄弱,特别是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仅为1.5%。又比如,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方面,目前全省社会组织虽然已发展到近2.1万家,但如何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使其依法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还处在十分艰难的探索和启动阶段。再比如,殡葬管理服务方面,国家要求到“十三五”末各地“年均遗体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要分别达到53.5%、65%和70%,而我省目前的基数仅为12%、37%和25%,差距非常之大,即使采取超常手段,到2020年前也难以达到国家标准。
三是基础设施滞后。集中体现在,防灾减灾设施滞后:国家投资建设的275个防灾减灾设施,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目前“半拉子”工程还比较多,设施不完备、功能不配套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全省还有21个县区没有救灾物资储备库、19个县区没有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需要尽快予以解决。养老服务设施滞后:目前,全省养老床位总数虽然已达到11.68万张,但绝大多数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床位,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仅有3.1万多张、社会办养老床位只有8051张;截至2015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390万,远远不能适应养老服务形势任务需要。殡葬服务设施滞后:全省殡仪馆仅有21所,除白银市有4所外,其他市州基本上只有1所,殡仪馆县市区覆盖率仅为23%;殡仪服务中心只有11个,人去世后在小区、街道乱搭灵棚的现象十分普遍,殡葬改革任重而道远。
四是功能配套滞后。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领域越来越宽、对象越来越多、资金量越来越大、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基层队伍编制不足、人员力量不配套、工作负荷过重、工作经费短缺、保障能力较差等问题十分凸显,由此造成经费投入、工作设施、人员配备等基础条件与工作责任、工作负荷的严重不匹配,制约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民政一线力量薄弱:上级要求各地要按照一类乡镇7人、二类乡镇5人、三类乡镇3人的标准配备民政干部,据我们了解,目前还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许多工作只能疲于应付;市县法制力量薄弱:目前省厅机关虽然单独设立了政策法规处,但市(州)除张掖市民政局、天水市民政局单设政策法规科之外,其余均未单设民政法制机构,各县区更是一片空白,大多都由办公室代做法制工作,民政法制建设难以有效推向末端。
三、推动“十三五”发展要扎实抓好开局之年各项工作
常言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全面推进“十三五”发展,首先要扎实做好开局之年各项工作。对于今年的工作,年初已印发了《2016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理清思路、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推动落实,我经过认真梳理后,再从宏观角度作以安排部署。
(一)扎实抓好1项学习教育。
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厅已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印发了《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厅系统各党委(支部)要切实把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积极投入,严密组织实施,精心予以推进,迅速掀起学习教育热潮。全体党员要真正明白“学什么、怎么学、做什么、怎么做”等基本问题,切实严把学习研讨、问题查找、整改提高等重点环节。要通过学习教育,全面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各地、各单位要切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创新、务实、亲和、公廉”的民政干部队伍,以此促进民政改革发展。
这项工作由我负总责,郭华峰同志具体牵头并协调实施。全省社会组织的学习教育,也即将展开,同样由我负总责,王福德同志具体牵头并协调实施。
(二)编制出台9项发展规划。
省委、省政府对科学规划“十三五”发展、全面开启“十三五”征程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并提出了一系列指示要求。民政部紧贴全国民政改革发展实际,对规划“十三五”发展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地要编制“1项综合规划、4项专项规划、X项相关规划”,努力形成“1+4+X”规划体系。
我厅结合全省民政实际,决定编制“1+4+4”共9项规划。目前,综合规划(即《甘肃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和民政部、省发改委进行最后的指标对接,近期可印发实施。其他“4项专项规划”(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福利服务)和“4项相关规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的编制工作要加快推进,力争早日印发实施。同时,省老龄办自主编制的全省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也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快予以推进。
编制“十三五”规划,由我负总责,蔡仲爱同志统筹负责,徐亚荣同志、阿布同志、卢琼华同志、郭华峰同志、王福德同志等分头负责,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具体实施,原则上8月底前全面完成。
各地民政部门也要紧密结合当时实际,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努力为当地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绘制好蓝图。
(三)完成4件为民办实事任务。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之一,民政工作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省政府确定的10件为民办实事任务,民政厅就占了4件。分别是:
①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保障标准提高10%,由380元提高到418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由328元提高到361元。
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3.6%、6.3%,由275元、234元提高到285元、249元。
③提高农村五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15%(集中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3514元提高到5000元,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3514元提高到3925元),市县配套不低于600元。
④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其中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8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640元(城市)和440元(农村)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不再区分城市和农村)。
这4件实事,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近150万困难群众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事关民政服务对象衣食冷暖与社会和谐稳定。救助处、福慈处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方案》要求,严密组织,精准实施,有序推进,确保这4件实事按时按点圆满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前3件由郭华峰同志负责,第4件由卢琼华同志负责,救助处、福慈处分别指导各地实施。
(四)落实4项改革任务。
为全面深化改革,省委于2014年编制了《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厅里依据《规划》精神,及时对涉及我厅改革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处室、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科学绘制了民政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6年,我们将重点完成4项改革任务,即:
①有序推进县改市、改区工作。
②健全养老服务市场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管理。
③制定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
④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这4项改革任务,省委改革办有十分明确的要求,我不再重复。请阿布同志、卢琼华同志、郭华峰同志、王福德同志、蔡仲爱同志,对口指导相关业务处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年度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五)推动出台2部省政府规章。
今年,省厅将进一步加强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建设,重点是推动出台2部省政府规章,即:
①《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
②《甘肃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
目前,这2部“规章”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审议通过,正在进一步征求社会意见,估计近期将上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很快就要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实施。需要强调的是,“规章”出台之后,要及时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办法进行学习宣传,努力扩大“规章”的社会知晓率和民众普及度,切实为贯彻落实“规章”营造良好氛围。这2项工作分别由郭华峰同志、崔进泰同志牵头,救助处、安置处分头抓好贯彻落实。
(六)加快编纂2部志书。
所谓2部志书,即:①《甘肃省志·民政志》;②《甘肃民政史话》。目前,《甘肃民政史话》编纂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已基本接近尾声。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甘肃省志·民政志》的编纂。据了解,我们厅于2007年启动编纂《民政志》,主要依靠聘请退休老同志负责编纂,各处室提供相关材料。由于种种原因,《民政志》编纂工作几经中断。从首次启动编纂到现在已经10年,但目前《民政志》只完成了约20%的编纂任务。
省政府要求,各单位最晚于2018年前完成编纂工作,2019年前出版发行;若不能按时完成编纂任务,就有可能被省政府问责。到目前,时间已十分紧迫,形势已非常严峻,任务已特别艰巨。为此,请王福德同志牵头,及时指导办公室制定一个详细的实施方案,报厅务会审定后立即重启编纂工作,确保志书编纂迅速展开、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志书编纂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协助工作。
(七)精细抓好7项经常性工作。
这7项经常性工作分别是:①扎实做好防灾备灾工作。②精准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救助工作。③全面做好以发展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④深入做好双拥、优抚和安置工作。⑤全面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⑥认真做好区划管理、地名管理、边界管理以及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⑦持续抓好双联帮扶工作(双联工作还要专题进行安排部署)。请各分管厅长、厅机关各处室以及各市州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认真细致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八)积极迎接1个评估。
同志们都知道,自2012年民政部第一次组织全国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以来,已经连续实施了四年,我省也连续四年被综合评估为“优秀”。今年初,民政部下发《方案》,2016年将继续组织综合评估,厅里也早已把民政部的《方案》印发至厅机关各处室;同时,为促进各地工作落实,省厅参照民政部评估模式,制定了对各市州的综合评估《方案》,目前已下发。
民政部今年对省厅的评估,主要包括21个方面、71项具体指标。评估的内容非常广泛、指标非常具体、要求非常明确。各分管厅长和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要统筹谋划、严密组织、积极备战;要严格按照民政部综合评估内容,精细予以推进,逐项抓好落实,全面做好迎接民政部综合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确保我省在今年评估中取得好的成绩,竭尽全力保住连续“优秀”这份荣誉。各市州民政局要严格依据省厅评估《方案》,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促进全省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部以及省厅的综合评估工作,由我负总责,各分管厅长具体负责,厅机关各处室和各地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是省厅机关还是各地民政部门,要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好年度指标,凡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在综合评估中人为失分、丢分的,年底将严肃问责!
另外,我借此机会,从厅党组书记这个角度再强调一下全省老龄工作。我省于2005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390万人,老龄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此,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科学谋划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目前,省老龄办正在组织编写全省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这是未来几年的工作蓝图,请徐亚荣同志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谋划,精细予以编写,努力增强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二要全面贯彻《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老龄办等32个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文件,全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要认真抓好所承担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请省老龄办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各地扎实抓好2016年度1000个以上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建设任务;同时,要围绕完善功能配套、推进正常运营等问题合理试点、积极探索,努力形成一些可以推广的经验做法,以此辐射面上建设。四要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推动全省老龄工作全面、深入、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民政改革发展的攻坚之年。当前,全省民政改革的蓝图已绘制、冲锋的号角已吹响,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实践,真抓实干、奋力作为,真正以自身行动加快全省民政转型升级,努力为提升基本民生水平、助推富民兴陇大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