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全国文明城市,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在各地纷纷“创城”的大背景下,我们今天一起分析“创城”的那些事。
【意义目标】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中国大陆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是一座城市的“名片”,它既是对城市文明建设的认可,也是一座城市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极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战略资源。
文明城市创建,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着眼于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就要不断优化典型示范、学习交流、督察通报、暗访曝光、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格局,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集成支撑和机制保障。
【现象问题】
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个别地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偏差。有的搞急躁冒进“一刀切”“运动式”的迎检整治创建;有的陷入实功虚做的痕迹主义、形式主义的窠臼,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有的抱着“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侥幸投机心态,搞“一阵风”“突击式”的“面子工程”,报送文件资料弄虚作假……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某些地方的文明城市创建虽然花了钱、用了时、出了力、做了事,但实际成效并不明显。
【分析原因】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导向出现了偏差,对创建规律、机制、理念、方式、目的等把握不够系统全面和科学精准
单向主导的创建工作模式,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创造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创建成果不足,惠及于民不够,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影响危害】
不重“平时”而重“评时”的文明城市创建,既有悖于城市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影响文明城市创建的实际成效。在无形之中,这也消解了市民群众的关切信任,更不利于文明城市创建制度化、长效化和常态化的深入持续推进。
【指导思想】
文明城市创建是在城市时空中搞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规律性、群众性的现代社会实践活动。其核心是人,主体也是人,既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也有其外部的实际情况,必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在融入、贯穿、联动上下功夫,在深入、全面、常态上见真章,在落细、落小、落实上见成效。
【措施内容】
城,所以盛民也;民,乃城之本也。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市民群众生活得更美好,客观上决定了其性质必然是循规律、顺民意、连民心的社会性实践活动。为此,有必要深入聚焦城市管理、政务服务、交通秩序、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等领域,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更好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动群众】
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也是城市文明在点滴中涵养、在时间中沉淀、在群众中植根的历程,其主体、客体、方法、节奏、力度都彰显科学理念、蕴涵客观规律、倡导群众融入。做好新时代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实际特点,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有机贯穿于文明城市创建之中,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广泛发动群众,不断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融入日常、引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