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为了“八小时”外干部延伸管理,实现干部监督全覆盖。某县完善了干部负面信息管理机制,增加了包含礼让斑马线等公序良俗类负面信息统计。依据统计积分,量化负面标准,评定每年度A、B、C、D四个等级,最终通过干部监督系统亮起红、黄、绿三色“指示灯”,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近日,该县一名干部因累计3次未礼让斑马线,系统自动亮起“黄码”,该干部因此失去了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不少人认为,只不过是3次未礼让斑马线,就失去评优评先资格,有些“小题大做”了。因为不礼让斑马线属于“私德”,这些无伤大雅的小事断送了评选评先资格,说轻一点是苛刻;说重一点,甚至有“用私德来绑架官德”之嫌。然而,绝大多数网友认为,礼让斑马线是交通法规的一项规定,也是交通文明的一项要求。在斑马线面前,每位驾车人都有“礼让”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干部,更应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为普通市民树立榜样。更何况,该县“八小时”外干部延伸管理规定中,也包含了礼让斑马线等公序良俗项,当事人不可能不知道。触碰了“累积3次”的高压线,说明他根本没有把这样的事装在心里,受到明文规定的处分,属于咎由自取。
问题:结合材料,请你对“干部未礼让斑马线失评优资格”事件进行评析。300字以内,10分。要求:分析全面、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