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提出建议提案,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建言献策。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办出实效。总结起来,可以有以下5个步骤:
分析问题找出症结
准确找出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是办理工作的起点,问题找得准,才能确保工作方向不跑偏。有的代表委员是深耕某个领域的专家,有的代表委员已进行过深入调研,所提建议提案很有价值。承办单位应仔细研读、认真分析。
一方面,通过单样本看具体问题。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案由、现状、问题和对策建议,将事物来龙去脉了然于胸,找准问题症结,把握关键环节,与自身的“知识库”“政策库”快速比对,形成初步办理思路。
另一方面,通过多样本看普遍问题。单个建议提案反映的具体问题可能不尽相同,但多个建议提案放在一起综合分析,往往可以反映出一个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例如,近年来,多名代表委员提出招投标领域存在低质低价中标、围标串标及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乱象。现象是单一而具体的,但综合来看,反映出的却是更高层面的法律问题,宜在《招标投标法》修订层面统筹解决。
调查研究察明实情
建议提案中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面临的问题,要深入群众、走访代表委员,带着问题开展调研、察明实情,把重心由“文来文往”转向“人来人往”。
一是突出重点实地调研。对于承办建议提案数量较大的单位来讲,难以做到全部实地调研,但可选取部分难度较大、涉及面广、示范效应明显的建议提案来操作,提前拟好调研方案,邀请协办单位和代表委员共同参与。
二是多种方式灵活调研。可与年度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利用座谈会等机会争取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深入了解问题。实在没有条件,至少应做到100%电话沟通调研,仔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形成合力
建议提案中的问题有时往往不是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涉及的部门相互之间意见也未必统一。主办单位应对照问题清单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查漏补缺。所有承办单位意见应覆盖全部问题及问题的各个方面,有疏漏的应立即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特别是在调研过程中,有些代表委员可能提出了新的问题,或者承办单位经过调研又发现新的问题,应一并研究。
二是妥处分歧。多家承办单位的意见可能不尽相同,主办单位应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协调,寻求最大公约数,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把分歧摆出来,力争达成一致,做到既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密切合作、协同推进。
回应关切如实答复
复文是回应代表委员关切的重要载体,是办结建议提案的形式要件,具有时限性、规范性、承诺性的特点。
在按规定时限答复的基础上,复文尤其应注意“问十答十”——即逐条回应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代表委员问了什么,承办单位都要一一作答,提高针对性、准确性、全面性。
漏答容易让代表委员产生误会,避而不答则是不担当的表现。主办单位在起草复文时,应观点清晰、重点突出,讲干货,不拐弯抹角,让代表委员“包子一口吃到馅”。
对于已经解决的问题,应明确告知代表委员;一定时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告知代表委员时间表和路线图;一定阶段难以解决的,讲清原因,如实答复,切忌写成工作总结。拟定答复初稿后,要与代表委员联系,报告办理情况和答复思路,征求意见。
持续跟踪务求实效
答复不等于办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最终目的是吸纳建议、解决问题,进而推动业务工作。承办单位应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体推进,以办理工作促进业务开展与完善。
具体来讲,承办单位作出复文寄送代表委员后,仍要对照办理工作台账,按照ABC回复类别(A类为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为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C类为因条件或政策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留作今后工作参考),做到“三看一通报”,即对已经解决的看是否持续稳定、以防反弹,对计划解决的看推进情况、狠抓落实,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看问题根源、久久为功。
尤其要关注B类答复,这其中蕴含着承诺解决的事项,承办单位践行承诺应真真切切,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落实。同时,要将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政策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通报代表委员,保障其知情权、尊重其参政权,形成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