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发展离不开妇女,发展要惠及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我们要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既要考虑各国国情、性别差异、妇女特殊需求,确保妇女平等分享发展成果,又要创新政策手段,激发妇女潜力,推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妇联利用妇女家庭和社会中两个独特作用,在帮助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及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等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实践证明,推动妇女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能有效提高妇女地位,也能极大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大有可为。
发挥妇联基层组织“联”字优势。妇联组织要结合网格化治理实践,动员各方自治力量,将志愿者、社会组织、楼栋长等纳入到基层治理体系,作为基层组织最可靠的帮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居民之间的桥梁作用,像“滚雪球”一样,带动广大妇女一起参与社会治理,与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要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一方面是注重发挥榜样的力量,以创建和评选各类文明家庭为抓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另一方面,广泛开展家庭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同时,妇联组织要最大限度释放家庭的能量,发挥女性优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美丽庭院创建等工作,让妇女姐妹在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治理和促进家庭文明新风尚中建新功。
发挥妇联组织“娘家人”优势。妇联组织要运用“情感治理”原则,向基层延伸,主动找到妇女、服务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让她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妇联组织的温暖。妇联组织要时刻把妇女群众装在心里,针对社区妇女和家庭的需求设计活动、开展工作、搞好服务,真正成为信得过、靠得住的娘家人。要畅通完善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维权和服务在基层更有实效。要积极关注和服务特殊时期女性、困难女性群体的发展,提升女性健康素养,最大限度激发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工作中的优势。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注重挖掘、宣传在社会治理中涌现出的“最美家庭、夫妻、母(父)女(子)”典型,用他们的事迹引导大家参与进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做好家庭工作是妇联的一项重要职责,妇联组织要在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扎根到妇女群众中,带动妇女姐妹一起做妇女工作,常态化、精准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引导大家参与进来,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崔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