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按照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全面完成了功能界定与分类。28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专题推进会,要求各中央企业、各地要在功能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具体类型进一步细化分类要求,把分类改革要求贯穿在每项改革举措中,确保改革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其中,商业一类企业要着重在市场化改革中走在前列,积极稳妥推进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超过1/3,引导各类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符合条件的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要着重考核经济效益,侧重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商业二类企业要着重发挥战略支撑作用,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为首要目标。要稳妥推进商业二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
公益类企业要聚焦保障民生、服务社会,高效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做好优质服务的提供者。公益类企业不以营利为目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效率。
《 人民日报 》( 2021年04月29日 第 11 版)